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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河北省共享工厂数智化改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9 来源:软件产业处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数智赋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冀政强省〔2026〕1号)部署要求,加快共享工厂数智化转型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共享工厂数智化改造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聚焦“共享智造”研发、制造、服务全方位能力共享,推进共享工厂数智化改造升级。

  1.推进关键设备数字化改造。指导共享工厂对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检测装配设备、物流仓储设备等关键生产设备进行数控化、智能化升级,提升产业集群共享工厂关键设备数控化率。

  2.加快工业设备网络化连接。推动共享工厂实施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部署5G、工业以太网、时间敏感网络(TSN)等技术,打通设备与设备、设备与系统、系统与系统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关键生产设备联网、生产数据实时采集与传输。

  3.深化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支持共享工厂搭建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撑企业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生产资源、制造能力、技术服务在线共享,实现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制造。

  4.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指导企业建设边缘计算节点、工业大数据中心、工业安全防护体系等数字基础设施,提升数据存储、处理和安全防护能力,满足智能化生产对算力和网络的需求。

  5.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支持企业在生产作业、质量检测、设备运维、能耗管理等重点场景部署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机器视觉、深度学习、预测性维护等算法模型,提升生产智能化水平。

  二、做好智能工厂建设

  1.加强建设指导。指导企业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要求,参照《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展建设。推动已建成的共享工厂全部建成基础级及以上智能工厂。新建共享工厂,要从规划设计阶段就对标智能工厂建设标准,同步部署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设施,实现“建成即智能”。

  2.做好梯度培育。各市要把共享工厂数智化改造作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的重点工作予以推动,鼓励已建成基础级智能工厂的共享工厂,持续深化数智技术应用,向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升级。各市要组织辖区内共享工厂,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建立评估台账。对评估等级低于二级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提升方案,指导企业补齐短板。

  3.开展认定备案。各市要对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对企业建设情况进行复核。对通过认定的企业,纳入本地智能工厂培育库,并及时报我厅备案。要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先进级智能工厂,于5月29日前将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后期将根据全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安排,逐批次开展认定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请申报先进级智能工厂的企业登录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https://gxt.hebei.gov.cn/main/portal/index),在“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专区进行在线填报(申报书模板见附件3),于5月27日前完成相关申报材料线上提交。

  (二)请申报企业对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4)的要求,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附件5)编制申报书,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书PDF版,同时上传申报书可编辑word版。申报单位应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三)智能工厂申报认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等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联系人:李志巧  0311-87829224

  邮  箱:hbsszhzx2026@163.com

  附件:

  1.河北省基础级智能工厂名单汇总表

  2.河北省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

  3.河北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模板)

  4.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

  5.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