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河北政务服务网
领取企业名片
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
河北省中小企业服务网
gxt.hebei.gov.cn/main/portals/index
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
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级
政策智导
最新政策
政策解读
政策分类
申报通知
公示公告
政策问答
政策匹配

卢龙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卢龙县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卢龙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发文文号:卢科工〔2025〕2号 加入收藏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县相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实施细则》(冀科区〔2023〕1号),为进一步加强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卢龙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制定了《卢龙县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卢龙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4日


卢龙县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

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北省县域创新科技跃升计划奖励资金实施细则》(冀科区20231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是指为激励县域科技创新积极性,引导县域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省市在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对年度实现创新能力大幅跃升并经考核评估确认的县域给予奖励的资金。

第二章 奖励资金的使用范围

第三条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奖励资金管理,负责确定具体项目,按要求编报绩效目标;负责奖励资金管理和使用;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县域科技创新工作中组织开展的企业调查研究、工作辅导培训、科技政策宣传、创新主体培育、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特派团创新服务以及科技金融、科技招商、产学研对接等科技创新活动以及其他经县政府批准的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活动。

 奖励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支出:

(一)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与项目不相关的单位日常运转支出;

(三)土建工程、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等支出;

(四)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支出;

(五)省、市相关科技项目资金的配套支出;

(六)与科技创新工作无关的其他支出;

(七)国家和省规定财政专项资金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 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按奖励通报规定时间制定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包括目标任务、资金使用计划、预算金额、完成时间等。(附件:卢龙县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要科学合理设立绩效目标,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对拟分配到企业的奖励资金,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应当通过官方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日,经核实无重大异议后组织实施,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除外。

 奖励资金支付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执行。年度未支出的奖励资金,按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或法律法规禁止公开。

第十条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应当按要求开展奖励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并编制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包括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内容。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接受省市科技部门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和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等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十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及其工作人员在奖励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相关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章附则

十三 本办法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附件:

 

卢龙县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

使用方案

 

为加强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北省县域创新科技跃升计划奖励资金实施细则》(冀科区20231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与用途

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是指为激励县域科技创新积极性,引导县域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省、市级在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对年度实现创新能力大幅跃升的县域给予奖励的资金。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在推进县域科技创新中组织开展的考察学习、调查研究、业务辅导、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主体培育(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学研对接和科技合作等,以及为此进行的政府购买服务。

二、总体目标

紧密结合卢龙县的实际情况,围绕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中的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及8个补充指标,突出重点、精准施策,既要弥补短板,又要保持优势,把奖励资金用在“刀刃上”,实现卢龙县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稳定持续提升。

三、资金使用计划

(一)支持开展科技金融、科技招商、考察学习、调查研究和业务辅导。紧紧围绕科技创新,提升创新能力,拓展创新方式开展考察学习、调查研究;针对创新能力提升,实现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县域企业家科技素质和创新意识。

预算金额:20万元

完成时间:2026年底

(二)支持开展产学研合作。围绕装配式建筑、绿色化工、钢铁、甘薯、酒葡萄重点产业,加强产学研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卢龙县产学研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开展产学研对接交流活动,让京津等外地先进技术成果转化落地;组织和支持重点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技术交流活动,对取得成功的成果转化落地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每验收成功一个项目奖励5万-15万元。

预算金额:50万元

完成时间:2026年底

(三)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主体。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提高企业进入后备库的质量和数量。对当年申报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2万-5万元补贴。支持企业购买、申报发明专利,每成功授权一件补助1万-2万元

预算金额:80万元

完成时间:2026年底

(四)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设计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申报成功的企业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成效较好的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主体给予5万-15万元的补贴

预算金额:40万元

完成时间:2026年底

(五)支持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科技创新服务等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在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技术合同登记、研发费用归集等各方面实施由专业机构对企业的专业服务和指导。

预算金额:40万元

完成时间:2026年底

(六)加强农业园区、涉农企业技术创新。组织科技特派员队伍开展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服务活动;支持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其他涉农企业建立实验示范基地,引进新品种、开展实用技术试验、示范,视实验、示范规模给予2-5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新申报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创新型乡镇,按照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资金支持。

预算金额:45万元

完成时间:2026年底

(七)支持以科技为主导的创新创业活动。大力支持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建设和发展,对开展活动较好的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通过绩效考核给予1-5万元的资金支持。

预算金额:5万元

完成时间:2026年底

(八)对乡镇、开发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进行资金支持,视工作情况给予1万-2万元的资金奖励。

预算金额:20万元

完成时间:2026年底

四、附则

1、上述各项奖励资金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各支出项资金额度上下浮动调剂使用。

2、县科技工信局购买服务开展相关工作,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执行,并完整留存相关资料。


登录提示

请使用平台账号登录后再进行业务办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