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卢龙县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政策文件的解读说明
解读单位:卢龙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解读时间:2025-04-24 加入收藏
一、修订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县域创新科技跃升计划奖励资金实施细则》(冀科区〔2023〕1 号),卢龙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使用方案。该方案旨在规范奖励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
二、办法起草简要过程
依据河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 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冀科区〔2023〕1号),结合卢龙县实际,县科技工信局安排专人负责起草制定该办法,于3月初形成卢龙县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3月17日在卢龙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征集意见,公示期一个月,同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发函征求意见。依据县财政局等单位的反馈意见酌情采纳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并经我局召开局班子会对办法进行了讨论,《卢龙县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一文报送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内容,于4月24日在卢龙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发布。
三、办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主要围绕以下八个方面使用:
(一)开展科技金融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和业务辅导:开展科技创新,实施县域跃升计划,开展培训等。
(二)支持开展产学研合作:举办产学研对接活动,支持企业与高校合作开展产学研项目。
(三)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主体:对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企业给予补贴,对新购买、申请的发明专利给予补贴。
(四)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对新申报成功的技术创新中心给予补贴。
(五)支持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科技创新服务等活动:在技术合同登记、研发费用归集等方面对企业的专业服务和指导。
(六)加强农业园区涉农企业技术创新:对新申报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创新型乡镇给予补贴。
(七)支持以科技为主导的创新创业活动:对开展活动较好的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给予补贴。
(八)对乡镇开发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进行支持等:对乡镇、开发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进行资金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