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定州、辛集市科技和工信局,雄安新区工科数局,机器人相关企业(单位):
举办雄安未来之城场景汇系列大赛(以下简称“场景汇”)是河北省委、省政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雄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使雄安新区成为新时代的创新高地和创业热土的一项探索性、创新性的改革举措。机器人产业作为赋能经济社会民生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先后两次被列为场景汇赛事之一,旨在通过大赛加快推动机器人在雄安新区乃至全省推广应用和产业化。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在2025雄安国际机器人大赛期间,面向场景汇参赛单位和省内机器人相关企业,同步组织“机器人+”应用场景推荐目录申报,并邀请各类机器人用户单位、投资机构进行供需对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机器人+”应用场景打造工作。
一、申报主体
本次典型应用场景申报主体为机器人产品、技术及整体解决方案供给方(以下简称“供给方”),包括2024年和2025年场景汇参赛进入预赛的机器人企业(单位,含创业团队,下同)、省内机器人企业和能够提供机器人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一)场景汇参赛机器人企业(单位)。
1.场景汇2024年国际服务机器人、安全应急和无人农场等大赛参赛单位中,进入预赛的机器人企业和具备机器人研发、生产和服务能力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创业团队;
2.场景汇2025年国际机器人、医疗大健康、智慧农业、低空交通、安全应急等大赛参赛单位中,进入预赛的机器人企业和具备机器人研发、生产和服务能力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创业团队。
(二)省内机器人企业。
1.列入河北省机器人产业统计分类(2023版,下同)021工业机器人、022特种机器人、023服务机器人中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T 4754-2017,下同)3491工业机器人制造、3492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3964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的机器人企业;
2.列入河北省机器人产业统计分类031无人智能装备(不含0311中的消费级无人机)、034辅助设备中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3963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3492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3586*康复辅具制造、4026*教学专用仪器制造的机器人企业。(注: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一个行业分类仅部分活动属于一个机器人产业类别的,行业代码用“*”做标记,下同)
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并于2025年6月30日之前在河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机器人第三方服务机构。
1.符合河北省机器人产业统计分类041机器人业务服务(不含0412机器人经销)、042应用场景服务中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7519*其他技术推广服务、7119*其他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6639*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7530*科技中介服务、4390*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5621*通用航空生产服务、5910*装卸搬运、5920*通用仓储、6020*快递服务、5437*城市配送、6242*外卖送餐服务、7272*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的机器人相关企业(单位);
2.符合河北省机器人产业统计分类051机器人科技研究中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7492*专业设计服务的机器人相关企业(单位)。
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并于2025年6月30日之前在河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范围
(一)高危领域机器换人。申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巡检运维、石油化工、矿山民爆、应急救援、地下空间、极限环境等机器人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需在高温高压、狭窄空间、强电磁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粉尘辐射等复杂非结构化作业环境实现技术突破或创新。能够与原控制系统互融,可实现人机协同、多机协作(含融资租赁、系统代运营服务、智能云服务等机器人即服务)。
(二)经济领域机器替人。申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农业、建筑、能源、商贸物流等专业化、定制化的机器人解决方案和软硬件产品。机器人控制系统需与工业集成应用、智慧农业、智能建造、现代能源体系、数字物流等系统进行深度融合(含结构学与机器人设计、环境感知与控制、人机协作与群体智能、垂直领域大模型等创新平台建设)。
(三)民生领域机器代人。申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养老、商业、社区等辅助类机器人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机器人技术需与5G、人工智能、智能语音、机器视觉、数字孪生等技术融合应用。能够提高医院、学校、园区办公、商业及社区智慧化水平,优先支持多机协作类机器人整体解决方案申报(含打造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推广中心、体验中心等应用推广“样板间”)。
三、基本原则
(一)取消门槛。不设置对机器人企业(单位)生产研发等资质限制,企业规模大小、成立时间长短、是否拥有各类“称号”不作为评审主要依据,支持具备相关技术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机器人企业(单位)参与“机器人+”应用场景打造工作。
(二)明确主体。改变由行政部门主导确定应用方向和重点的传统模式,机器人企业(单位)依托技术优势和产品特点提出应用场景解决方案,鼓励、支持、引导机器人研发生产企业(单位)在应用场景打造中发挥主导地位和技术支撑作用。
(三)简化程序。优化管理过程,进一步简化申报流程和材料要求。充分赋予机器人企业(单位)应用场景设计权、技术路线选择权、合作伙伴遴选权和资金使用自主权,提升机器人企业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提高应用场景建设效率。
(四)注重应用。破除“重建设轻应用”的惯性思维,明确机器人企业与用户单位共同制定应用目标和效益指标,强化应用场景实际运行效果评价,优化评估验收机制,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重考量,确保在实际应用中取得真实成效。
四、工作程序
(一)由供给方提出“机器人+”应用场景打造目录,目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省内首个应用场景、填补国内空白、替代进口等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器人应用场景。
(二)未在河北省内注册或不具备单独承担场景打造的供给方,可联合机器人第三方服务机构申报;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身份的机器人企业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申报。每个牵头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10个。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场景打造清单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印发各市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组织机器人用户单位、投资机构与供给方进行供需对接。每个机器人用户单位最多承接场景打造项目不超过10个。
(四)用户单位与供给方签订场景打造任务书(任务书模板另发)后,分别由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市工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按照《河北省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对入选省级典型应用场景且项目(任务)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的,每项分别给予机器人相关企业和用户单位各50万元奖励,每家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
五、报送要求
(一)申报单位编写《“机器人+”应用场景推荐目录申报表》(详见附件1),盖章后扫描为电子版(PDF),于6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所在市的工信主管部门。场景汇参赛机器人企业(单位或团体),可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协助联系第三方机器人服务机构进行联合申报。
(二)各市牵头组织本地区征集推荐工作,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先进性进行初审,并填写《应用场景推荐目录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于6月30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参评“机器人+”应用场景进行评审,重点遴选出创新性强、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效益提升明显的典型应用场景。
(四)各市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采取“进单位、进企业、进园区、进集群”等方式支持应用场景落地,组织用户单位与供给方对接,指导编写场景打造任务书。
(五)各市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请于7月31日前完成任务书报送,9月30日前完成场景打造中期评估,11月30日前完成场景打造任务验收。
联系人:阚骥鹏 13930123679
2.应用场景推荐目录汇总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