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广泛汇聚一批优质服务资源,助力全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一批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择优纳入资源库并实行统一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本次入库征集面向全国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申请入库的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在我国境内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满一年。
(二)运营管理规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
(三)具备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理念和专业服务能力,具有明确的专业服务方向和服务产品。
(四)能够向中小企业提供一种或多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赋能、融资促进、技术创新、检验检测、成果转化、节能降碳、直播营销、政策咨询、人力资源、出海服务、品牌建设、知识产权、其他等(注释说明见附件1)。
(五)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专业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
(六)积极开展、承办和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公共性、公益性服务活动,服务业绩突出。
(七)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申请入库机构近一年来累计为50家以上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八)申请机构2025年度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法定代表人诚信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全程实行网上办理,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自愿申报。机构可于即日起至6月15日,在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https://gxt.hebei.gov.cn/main)线上填报,按附件2材料清单在平台上传相关材料,操作说明见附件3。
(二)分类审核。河北省内申报机构的材料,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属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负责初审,于6月18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提交。省外申报机构的材料,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直接组织审核。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如实填报。各申报机构应坚持诚实守信,如实填报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或入库资格。
(二)做好初审把关。各市、雄安新区工信部门要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入库,持续扩大服务资源供给。同时,对本辖区申报机构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初审把关,确保入库机构质量。
(三)广纳优质机构。本次入库工作面向全国开放,欢迎各地优质机构积极申报入库,为河北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专业服务支撑;入库机构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联系电话:0311-87806198;0311-85866036、17532109818(技术咨询)
附件: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