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来源:政策法规处 时间:2017年01月12日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厅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冀政〔2011〕46号)、《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5〕12号)、《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坚持以法治思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全省工业平稳较快发展、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依法行政工作主要举措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

1. 严格落实“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依法规范行政职权:一是对梳理形成的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实行动态管理,网上公示,并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对照国家和省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认真梳理行政许可、行政监管事项,下放事项及时进行沟通衔接,并指导做好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的制定工作,目前我厅有行政许可事项15项,2016年承接下放、取消事项9项,均作了衔接落实;三是对我厅行政审批后续监管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按照有关规定,对10项厅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进行了上网公示。

2. 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按照省政府相关规定,完成了我厅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目前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有13项,均通过厅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布。

3. 严格落实“四零”服务承诺。一是完善制度。为规范政务服务大厅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重新编制了《政务服务中心指南》,重新明确了审批程序、时限、流程,制定了《政务中心岗位职责》,制发了《关于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的通知》,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服务日志台账制度和处级干部带班制度。二是提高效能。结合省级机关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将政务服务大厅带班、值班和机关政务值班工作相结合,明确规定:凡出现误岗、漏岗,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予以通报批评;凡服务态度恶劣,与来办事人员发生争执,被有关部门发现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对值班、服务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三是改善大厅环境。更换办公计算机3台、服务评价器2台,更新了照明设施,新增了1台空调,在服务台醒目位置摆放了表格填写示范文本,增设了业务咨询办理、业务宣传、资料整理、自助服务、等候休息等服务功能。

4. 建立和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要求,结合我厅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权力清单等事项的实施,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企业名录库、行政执法人员库,研究制定了《关于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二)建立系统、科学、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贯彻《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明确机关各处室起草、以厅机关名义发文,均由政策法规处作合法性审核;其中属于规范性文件的,由责任处室起草公文,政策法规处提出意见,送省法制办合法性审核。规范性文件未经政策法规处前置审查不上会,经集体讨论决定后公布前报省法制办作合法性审查,全年印发规范性文件4个,均严格实行“三统一”,并按要求及时向省法制办报备,做到出台文件合法合规、按时公开。

2. 全面清理规范各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是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和《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对涉及我厅的28个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我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公示。二是按照省政府要求,以国务院宣布失效的文件为依据,清理了我厅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起草的文件。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1. 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严格制度规定。我厅《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范围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干部提拔任用、重大政策性文件制订等“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进行,实现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同时探索建立了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二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向省政府报告。例如:工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政策的制订和落实、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攻坚计划、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依法行政等情况,均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和取得实效。

2. 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一是凡厅内研究除人事议题外的所有重大事项,政策法规处长列席全部党组会厅务会议、并从合法性上发表意见,厅务会议通知和纪要有其存档记录。二是建立了《厅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凡是以厅机关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发文前均经政策法规处作合法性审核,并将这一程序固化到了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凡是未经政策法规处审核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予上会、不予签发。

3.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厅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加大行政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签约聘用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厅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律师团队资源为我厅提供法律服务,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国企改制、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参与决策论证,有效保障了依法行政,防范了法律风险。2016年2月、12月,该所康学富、潘珂骅律师经授权,分别在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我厅代理人出庭应诉,取得良好效果。在今年举办的第三届中国·河北(廊坊)军民融合暨国防工业协调创新展示洽谈会重大事项上,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把关,对签署的合同文本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法制办《关于对行政处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省法制办《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和部署我厅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制定和修订了《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规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河北省企业权益保护投诉和举报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和规定,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的幅度进一步细化量化,缩小了自由裁量空间,规范和避免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增加了透明度,确保了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

2. 建立了“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截至目前,我厅尚未发生涉嫌犯罪案件,并落实有关规定每半年向省法制办报告一次,2016年年中、年末两次均为零报告。

3. 案卷评查、过错追究。我厅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法制化工作,省无线电管理局针对“黑广播”、“伪基站”问题,配合省公安厅联合执法,并形成制度,每年开展至少一次案卷评查;同时互相学习借鉴,提高了行政执法和案卷水平。省无线电管理局通过对11个派出机构进行监督,采用量化考核的模式进行系统内行政执法检查。并在2016年底进行了本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制定了案卷评查细则,通过分组讨论研判、交叉互评、统计平均分的方式进行。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 自觉接受人大、政府、法制办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一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年接收建议提案152件,均按时办结,切实做到件件有回访,件件有回音,代表委员满意率100%。二是为增强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人员按程序办案的自觉性,在厅网站开设了行政执法监督举报专栏,公布了举报电话、征求意见邮箱、厅长信箱、政务微博等,并明确专人负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 着力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厅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我厅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中,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并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间等予以进一步明确,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

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和应诉制度。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去年共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通知3件,均依法作出答复。作为行政复议机关接受复议案件3起,均依法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因行政复议申请人对我厅依法作出的行政复议答复内容不满意提起行政诉讼,我厅先后3次出庭应诉(其中2次开庭审理、1次法庭问询),结果是1次被告主动撤诉;1次尚未判决;1次是一审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请求,二审中级法院裁定维持一审原判。

(七)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 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厅党组高度重视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和机关干部学法,年初制定了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普法工作计划和厅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利用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厅长例会,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规定》、《河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与我厅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厅机关每名干部购买了全国“七五”普法统编教材《宪法学习读本》、《公务员以案释法读本》。并邀请省政府办公厅张茂叶副巡视员、省委党校陈显中教授分别就贯彻公文写作标准、PPT的设计与制作等进行了专题辅导。

2. 提高执法人员执法素质。一是组织全厅人员参加了全省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100%。二是组织骨干执法人员参加了省法制办组织的执法培训。三是组织新增执法人员参加了省法制办组织的培训、考试。四是举办了全省工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工业企业料堆场管理工作培训班、禁止化学武器履约培训班、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培训班等,从高校、省有关部门邀请法学专家和具有实际行政执法经验的同志授课,均取得良好效果。

3. 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与培训,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目前我厅193名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考试取得了执法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围绕职责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工业企业料堆场管理人员、禁止化学武器履约监管人员、无线电管理人员开展培训。会同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组织省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基地的律师,先后到8个县市举办“金色阳光法律服务”行动,培训企业1000余家,现场接受110余家中小企业法律咨询服务,解决涉法涉诉问题75个,挽回企业直接经济损失近8000万元。编印了《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政策法规汇编》,对全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广泛散发宣传。为厅领导和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处室购买了《行政法一本通》、《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一本通》等相关法律辅导读本,供履职时学习参考。

二、主要创新做法

一年来,我厅党组一班人注重创新工作思路,以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推动工业和信息化各项工作开展,推动职能转变和机关建设,归纳起来主要有五大创新点:一是建立完善了厅长例会学法制度,实行每月一法学习制度,由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领学;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从2015年初就开始,所有正式文件均由政策法规处作合法性审核,其中所有重大事项上会集体研究决策,规范性文件一律送省法制办作合法性审核;三是打造了涉企普法品牌,与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连续举办13年的“金色阳光法律服务行动”被广大企业喜闻乐见,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四是结合实际自编普法资料。针对行政需要和企业需求,每年至少编印一部普法资料免费发放企业,促进了政策法规“最后一公里”问题解决;五是以信息化固化法律制度。通过机关标准化建设促进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又以信息化固化标准化,使普法工作在机关内部开花结果、落到实处。

由于我厅多年来注重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工作,且主题突出、创新方式、特色鲜明,创出了品牌,形成了亮点,2016年5月,我厅作为全国唯一一家工信系统政府部门,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厅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仍有不少差距,主要体现在:1. 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2. 相关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完善;3. 对依法行政信息报送不够重视。

2017年,我厅将在工信部指导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强化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落实,进一步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的意识。二是继续加强立法普法。加快《河北省企业技术创新条例》、《河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立法进程,做好工业、信息化和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法律法规的宣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三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行政审批服务。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四是深化依法行政责任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管理水平,加强依法行政信息的报送工作。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