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八个文件搭建沿海强市框架
发布时间:2013-01-16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
日前,随着沧州市《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拓展的实施意见》出台,在近一年多的时间里,沧州市加快经济发展的八个支持性文件陆续开始实施。这为沧州到“十二五”末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在财富上再造一个新沧州”的宏伟目标,明确了“时间节点”,列好了“责任状”,同时也为全市推进沿海强市建设再上新台阶搭建起了坚实的框架。
《关于加快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意见》等八个文件的出台,体现了“从大运河走向渤海湾”的战略构想,体现了对沿海经济、县域经济、中心城区经济“三大经济板块”的统筹推进,体现了沧州经济增长点的本质要求,同时也明确了全市经济发展“干什么”的问题,理清了“怎么干”的问题,解决了“谁来干、什么时间干成”的问题。
沿海经济是沧州市经济发展的龙头。《关于加快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沧州市沿海地区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343亿元增加到1372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由2010年的135亿元增加到540亿元,全部财政收入由2010年的55亿元增加到220亿元。《意见》还明确提出渤海新区发展要 “率先解放思想,率先科学发展,率先创新体制”。《意见》明确了沧州沿海地区“一区多园”的模式,对渤海新区(含黄骅市、海兴县)以及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捷产业园区、南大港产业园区等10个园区进行了明确的产业定位,并围绕“港、产、城”统筹发展,列出以具体重点项目为内容的工作重点。优先配套建设用地指标、实施财税激励政策、降低工商注册门槛、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加快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和综合大港建设进度,全力打造环渤海区域发展增长极和隆起带。
县域经济是沧州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该市出台的八个支持性文件中,除了《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县域经济发展进行了专项部署外,《关于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工业聚集区发展的实施意见》、《沧州市省级及以上园区开发建设“十二五”规划》等文件,对县域经济的发展都有涉及。《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四化”统筹、同步推进,工业带动、园区引领,投资拉动、项目支撑,突出特色、打造品牌,扩大开放、激发活力等五项发展原则。提出到2015年,全市县域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650亿元,年均增长15%,各县(市)地区生产总值均超50亿元。到2015年,盐山管道装备、孟村弯头管件、南皮五金机电等6个产业集群销售收入均超200亿元,河间保温材料、肃宁皮革皮毛、献县啤酒等10个产业集群销售收入均超100亿元。同时选择100家重点民营企业和1000家小微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培优扶壮,使其尽快成长为骨干民营企业。
中心城区经济是推进“三大经济板块”统筹发展的重点。《关于加快中心城市发展的意见》提出,坚持城市建设、城市经济、城市管理同步推进。对城市经济发展提出了加快产业聚集区建设、改造提升优势支撑产业、大力发展商贸物流和现代服务业三项工作重点。该《意见》提出了中心城区经济到2015年的五项目标:生产总值达到950亿元,年均增长17%,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7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一般预算收入达到9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20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建城区面积80平方公里以上,城市人口80万以上。明确了分工有序、结构优化、整体发展的发展原则和构建“一轴、两带、三区、多层级、多业态、多区域中心”的产业发展格局。坚持传统服务业与新兴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协调发展,积极推进次区域性商贸服务中心和乡镇工业聚集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