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13-08-21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
随着我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系列扶持政策的出台,何类企业属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范畴,能够享受政策优惠,备受各界关注。今天召开的全省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工作会议上,我省发布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首次明确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
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中小企业的要求,工业企业的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4亿元以下,科技服务业企业的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以上,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2%以上,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创新集成能力,通过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该办法明确,对已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省科技部门将给予优先支持。科技支撑计划、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将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省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基)金项目将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新产品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型企业认定、科技成果奖励等将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等。
对于获得金融机构专利质押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计划项目将优先给予支持。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将积极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科技政策、投资融资等服务。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优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孵化和公共技术服务。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平台、大型仪器协作网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共享。
另外,我省将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多层次、多模式、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除设立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综合运用无偿资助、偿还性资助、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外,我省还将进一步增加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目前省创投引导基金规模已达到3亿元。探索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设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与金融部门合作构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共担贷款风险的机制,对科技小巨人企业择优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统计显示,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的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截至今年7月末,全省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到9836.9亿元,同比增长17.53%。全省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的147家企业中,80%以上都是源自科技型中小企业,目前融资374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