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的主要根源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持续下移,从2009年33%的增速,已回落至当前的11.4%,投资对GDP的拉动作用从2009年的8.1%降至去年的4.2%。因此必须采取对策缓解固定资产投资失速的势头,否则就难以化解宏观经济下行压力。
笔者经过横向和纵向的分析比较后,认为应加大向三大投资洼地和产业薄弱环节——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投资力度。
一、在中国经济的增长动力上,固定资产投资失速是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的主要根源,但症结不应简单归咎于投资过剩,而是投资的结构需要深刻调整。
那么,固定资产投资失速的驱动因素是什么?这可以分解到房地产、制造业、基建三个细分领域,三者合计占到投资总额的80%。房地产很可能进入中长期回调周期,制造业投资增速在产能过剩压力下很难期待会重回强劲,基建投资由于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的约束难以大幅增长。由此可见,传统的三大投资领域遇到的增长瓶颈是非常清晰的。这就要求我国经济必须尽快转移投资重点,转变增长动力,确认出未来新的投资增长空间,从而对冲和化解投资失速的势头,保持宏观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在投资政策上,需要尽快明确中国经济新的战略性投资增长空间,保持投资的规模和增速不被削弱。不少人士认为当前我国经济遇到的诸多挑战正是“过度投资”、“用投资拉动增长”的结果,所以主张把投资规模、投资增速降下来。这种思路并不妥当,当务之急应是稳住投资这个第一驱动力,保持必要的投资强度,但要大幅改变投资的具体方向、具体内容,积极向高端产业领域投资,向创新能力投资。只有这样,才能把稳定经济增长、提升创新能力、产业结构升级的三重目标统一起来。2013年投资对GDP的增长贡献率高达54.4%,较高的投资动员能力本质上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宝贵资源,与发达国家的低投资率相比是一个重大优势。
二、在产业政策上,加大向三大投资洼地和产业薄弱环节的投资强度——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可以有效地对冲整体投资增速滑坡的压力。
这三大产业领域代表了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方向,迫切需要持续、大量地投资以实现较快增长,我国目前需要的不是削减投资强度,而是要把投资重点从传统产业全面转向这三大产业领域,从而为宏观经济带来新的增长动力。
领域一:加大向战略新兴产业投资,使之成为“十三五”甚至更长时期内投资增长的新重点、新动力。
金融危机之后,世界主要经济体围绕新一代互联网、生物技术、新能源、高端制造等七大战略新兴产业展开了新一轮增长竞赛,纷纷推出各自的经济增长战略。这一轮技术变革的“同等起跑线效应”给中国带来了宝贵的技术追赶窗口。但从专利数量来看,中国在战略新兴产业中的专利占比明显落后于美、日、德等主要竞争对手。比如在物联网的专利数量上,美国为6641件,日本为5490件,中国为1549件,尚不足美国的1/4;云计算领域上,美国专利占了全球的50%,中国为12%;高端装备制造中的大飞机专利美国占比为45%,德国为14%,中国为2%;新能源汽车领域上,日本以32176件专利遥遥领先,比美、德、韩、中、法诸国的总和还多,中国为2608件,约为日本的8%。
因此,战略新兴产业作为未来全球经济的主要增长空间,我国面临着再度落伍的风险。要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在新一轮增长竞赛中保持地位,就必须加大推动战略新兴产业的投资力度。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提出2015年的产业增加值目标为GDP的8%,2020年进一步升至GDP的20%,这就要求战略新兴产业的增速要远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速,高强度的投资是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重要前提。因此,笔者建议加快速度、加大力度推进“十二五”规划设定的二十项战略新兴产业创新工程。
领域二:加大向先进制造业的投资规模,收缩向传统制造业的投资规模,对欧美日重振制造业的战略攻势作出有力回应。
我国制造业的过剩产能主要集中在中低端环节,而高端制造业产品则是突出的供应不足,装备制造、船舶、汽车、钢铁、建材、石化等九大主体制造业均是如此,这就构成了未来巨大的投资空间和增长空间。
这一战略举措主要包含以下三个含义:
首先,把制造业发展重点全面转向高端制造业。与美国相比,我国低端制造业是美国的209%,中低端制造业是美国的232%;中高端制造业是美国的196%,而高端制造业仅为美国的85%。这意味着我国在该领域有很大的扩张空间。
其次,推动我国制造业开展广泛、持续的技术升级改造投资,既可以改变产业技术结构偏低的困境,又可以打开新的投资增长空间。我国的制造业投资过去几十年以扩张产能为主,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属于薄弱环节。比如2012年,我国36.5万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中,新建项目达到25万亿元,技术改造额度仅为5.2万亿元。技术改造和新建项目的比值,从1995年的40%,到2005年下降至25%,2012年进一步下降至20%。这就意味着我国未来基于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的投资需求会非常巨大,投资增长仍存潜力。
再次,大幅提升我国制造业的研发投资强度。2013年我国制造业研发强度为0.88%,“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值为期末达到1.5%,而美国制造业研发强度为3.35%,差距十分显著。中国关键产业的研发强度更明显低于领先国家,美国制药产业为24.5%,电子计算机、通讯、电子设备产业为14%~19%,交通运输业(除汽车)为11.5%;而中国相应的研发强度分别为1.63%、1.51%、2.18%。要改变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不利位置,加大向创新的投资是基本前提。
领域三:加强向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投资,这是我国未来能否延续增长奇迹的关键。
从以下数据可以发现,未来中国的最大投资空间和增长空间,均集中在知识密集型服务业领域。截至2012年,中国低端制造业占全球比例为29.1%,是美国低端制造业规模的209%;中国中低端制造业占全球比例为31.1%,是美国的232%;中国中高端制造业占全球比例为28.2%,是美国的196%。中国在这些传统非知识密集产业的全球占比已非常之高,继续增长的空间非常有限,但在知识密集产业的全球占比上却是另外一番图景。全球知识密集产业总规模达到19.6万亿美元,折合120万亿元人民币以上,其中中国知识密集产业规模为1.7万亿美元,全球占比为8.7%,仅为美国的27%。
所以,加快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投资和增长,扩大中国在知识密集产业的全球比重,是最具增长潜力的方向,也是中国经济延续“增长奇迹”的关键所在。具体而言,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第三方物流、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商务咨询、服务外包、知识产权服务,将构成未来最重要的高增长产业群。
三、在区域政策上,激励技术创新领先地带在创新强度、产业升级、增长能力方面率先实现突破,成为稳定经济增长大局的先锋力量。
首先,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深圳、长株潭、苏南、合芜蚌、天津滨海高新区、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这九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验区代表了我国创新能力的高地,应进一步强化其在创新驱动增长方面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并把探索比较成熟的体制机制经验向其他区域复制推广。
其次,推动社会资源优先向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倾斜性配置,扩大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增长点的规模和速度。目前我国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已达105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达172家,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达48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化基地达259家,软件产业基地达35家,这些区域完全有条件持续保持强劲增长。
再次,深入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使浙江、江苏、山东、安徽、辽宁、四川、上海、广东八个试点省市的创新强度尽快达到2.5%以上,在稳定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升级方面取得根本性突破。
四、对于创新的薄弱环节,尽快对“创新驱动增长”的两个关键性制约做出根本改观。
第一,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实现根本改观。
中国作为技术后发国家,大规模引进技术并进行高强度消化吸收至关重要,这也是日本、韩国成功实现技术追赶的核心方式。但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至今,尽管我国政府多次出台专门政策进行强调,实践效果却不甚理想,以至于技术对国际的依赖日益加深。从成功实现技术追赶的国家经验来看,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的经费比例均达到1∶3左右,而我国在2009年为1∶0.43,2011年为1∶0.45,2012年反而为下降为1∶0.397。若干关键行业的技术消化吸收力度均非常不足,通用设备制造业这一比例为1∶0.39,专用设备制造业为1∶0.33,计算机产业仅为1∶0.05,仪器仪表产业为1∶0.26。这意味着中国的技术后发优势并没有表现出来,未来无论是发展战略新兴产业还是先进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这一点必须努力实现根本性改观,否则将会重蹈“引进—落后”循环的覆辙。
在具体的措施上,可以在四个方面着力:一是发布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产品和技术指导目录,编制相应的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稳步推进技术吸收实现突破;二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可以各设专项基金,强化对技术吸收行为的激励;三是在确定重大技术引进方案时,应明确消化吸收的经费与技术引进经费之比至少在1∶1以上,并且由产学研合作共同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活动;四是对于再创新技术成果,在政府采购、订购、投保、推广方面给予明确的支持。
第二,在科技成果转化率方面实现根本改观。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为10%左右,而发达国家一般为40%左右,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的现象在我国长期存在,这既是创新资源的浪费,又是技术进步和产业进步的制约因素。
在当前宏观经济低迷的情况下,促使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增长点就显得尤为重要,可在三个环节着力:
一是高新技术园区作为技术成果产业化的核心载体,创新强度仍需大幅增长才能和战略新兴产业的需求相匹配。2009年中国高新技术园区的平均研发强度(研发支出/营业收入)为1.7%,最为领先的中关村研发强度达到4.69%,而美国硅谷为12%,中国台湾新竹园区为8.2%,韩国大德园区为17.7%,差距非常显著。
二是政府对技术成果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应保持稳定增长。从科技部数据来看,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火炬计划”近四年维持在2.2亿元左右,鼓励农业技术产业化的“星火计划”近五年维持在2亿元左右,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达到2亿元之后未能继续增长,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的支持力度多年维持在1亿元左右。客观来看,这些领域的支持力度非常不够,需要稳步加大。
三是把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合芜蚌等自主创新示范区形成的大量体制机制创新和突破,尽快向全国园区和产业化基地推广实践。
五、在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上,可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大激励力度。
改善政府对创新的支持强度偏弱局面。对比世界其他国家,中国政府对自主创新和战略新兴产业的支持强度处于偏低水平,需有显著的提高,才能与追赶领先国家的战略目标相匹配。比如,2009~2012年,中国政府对全社会研发规模的支持占GDP的比例为0.4%、0.42%、0.4%、0.43%,与2000年时0.3%的水平有所提高但幅度很小。2012年美国的这一比例为0.86%、德国为0.86%、日本为0.56%、韩国为1.04%、中国台湾为0.76%。以此来看,中国政府对产业创新的支持规模提高一倍,才能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支持强度持平。
加速科技金融体系建设。尽管我国在金融支持技术创新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上已推出一些举措,包含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风险投资基金、二级市场融资、科技保险、外汇政策支持等多个方面,但从数据上看,金融体系对产业创新的融资规模远远不够。比如风险投资基金,中国2012年融资总额为40亿美元,而美国为290亿美元,中国仅为美国的13.8%。再比如“科技银行”、“科技支行”的设想,虽然多个地区有政策设想,但最终实现落地者甚少。
把集成电路等少数产业的系统性激励政策扩展到七大战略新兴产业领域。我国政府过去对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高度重视,先后出台《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2000)和《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2011),从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研发政策、产业基金、进出口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市场政策方面对该产业给予系统性的激励措施,取得了积极效果。当前我国面临着加速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的紧迫任务,建议把这些个别行业实施的倾斜性激励政策,全面扩展到整个战略新兴产业领域。比如企业技术创新投入所得税抵扣政策、加速企业研发设备和仪器折旧政策、“两免两减半”或“五免五减半”的税收减免政策,对于创投基金的投资收益税收减免激励政策,以及对于战略新兴产业进口关键设备、原材料和零部件减免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从而促进社会资源向战略新兴产业的倾斜性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