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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积极响应 打响“去产能”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6-02-04 来源:中国电子报

    2015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了重点部署,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改革任务中,中央将“去产能”放在首位,而处置“僵尸企业”更被视为是“去产能”的“牛鼻子”。
  到今天,“去产能”已经率先从钢铁、煤炭行业入手了。各省市积极响应,在近日召开的地方两会上“去产能”成为关注的焦点,各地纷纷将“去产能”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并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化解过剩产能的战役已经打响。
  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去产能”的牛鼻子
  从各省市的政府工作报告看,各地对化解过剩产能,出清“僵尸企业”的态度都很坚决。河北和广东明确了要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牛鼻子。
  广西计划抓紧制定实施企业重组、“僵尸企业”处置方案,加大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天津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山东将打响化工产业搬迁改造和结构调整攻坚战。
  陕西为遏制生产和利润下滑势头,要全力打好“去产能”攻坚战。
  各地明确了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行业和具体数值。吉林、四川、山东等将推动钢铁、煤炭等行业去产能。上海计划淘汰落后产能1000项左右。宁夏明确淘汰落后产能120万吨。钢铁大省河北预计年内压减炼铁产能1000万吨、炼钢800万吨、水泥150万吨、平板玻璃600万重量箱。
  在清理“僵尸企业”上鼓励兼并重组,实现市场出清。四川明确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浙江将建立健全优胜劣汰机制,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乃至破产清算实现市场出清。重庆计划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严控过剩产能。
  福建积极稳妥推进优胜劣汰,多一些兼并重组,少一些破产清算,支持有市场、有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焕发生机。云南计划推动产业重组有效化解过剩产能,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等方式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激发传统优势企业活力。
  如何界定“僵尸企业”的概念并不清晰
  梳理地方工作报告,更多的是方向性的原则,鲜有化解过剩产能具体的方案和措施。这表明,当前各地方对于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还存在一些亟须化解的障碍。
  首先,各地对如何界定“僵尸企业”的概念并不清晰。日前,山东省经信委主任钱焕涛表示,由于“僵尸企业”概念提出不久,各地对其标准和未来政策把握不准,提报时还有顾虑,实际存在的“僵尸企业”应当多于目前提报数。这无疑为“僵尸企业”出清带来了难度,也影响了后续的分类处置、因企制宜的进程。经济学家、北京大汉九鼎研究院院长赖伟民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在操作过程中如何认定一个企业是不是“僵尸”,存在判断标准和判断力的问题。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很大的情况下,很多企业眼前效益并不好,但也可以说它是暂时困难,一旦经济好转,逐渐上行,这些企业可能会扭转亏损,继续扩张。
  其次,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涉及到工业、发改、环保、安监、财税、金融等众多部门职责,在政策制定、操作执行、协调推进等环节上尚需加大合力。
  安徽经信委负责人表示,化解过剩产能,取决于能否圆满解决“人到哪里去、钱从哪来、债由谁担”等三个核心问题。此外,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所需要配套的专业性评价机构、咨询服务平台等服务体系也不够健全。目前多数省市在这些问题上仍然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亟须对此进行顶层制度设计,形成完善的综合保障体系。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缺失。赖伟民表示,在去产能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担心改革不顺利影响就业和稳定,如果强力执行,如何安置去产能下岗工人将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再加上部分地方政府纳税大户主要是钢铁煤炭等企业,因此许多地方在“去产能”中主动服务和积极配合意识不强,一直拖而不决,本应该深化改革却不愿改或不敢改。甚至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有的地方通过“输血”等非市场行为让“僵尸企业”“僵”而不“死”。
  保障政策或将打消“去产能”后顾之忧
  针对上述问题,地方已经有了积极的探索。分类施策,对各类企业分兵突围。河南计划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停产半停产的企业,鼓励兼并重组或依法破产,妥善安置员工、处置债务,有序实现市场出清;对不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的企业,推动提标改造;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予以支持。
  加大合力化解过剩产能。青海把去产能和环保搬迁、节能减排结合起来,严格环保、能耗、技术标准,继续开展专项对标行动,对技改后不达标企业或设备依法关停,为先进产能腾出能耗、资源、资本和市场空间。
  浙江着眼于把“去产能”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提高行业集中度结合起来,计划继续关停落后产能、加大对“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上海坚持把去产能与转型改造升级结合起来,继续推动桃浦、南大、吴淞、高桥等区域转型发展,淘汰1000项左右落后产能。建立健全综合配套政策措施。
  重庆将妥善处理市场出清中的各方利益诉求,做好职工安置和破产仲裁工作。同时加强“去产能”、“去库存”过程中的风险排查、预警和处置,妥善处置信用违约,规范各类融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部分省市还将优化当地企业“走出去”的政策和服务体系,通过扩大出口,从需求端加快去产能。如广东就将促进加工贸易、传统优势产能向粤东西北地区梯度转移。天津将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积极推动现有产能转移。
  从国家层面看,即将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按规定对地方化解过剩产能中的人员分流安置给予奖补,“僵尸企业”界定标准和总体处置方案也正在制定之中,并已经率先从钢铁、煤炭两个行业入手,将在近几年淘汰落后钢铁产能9000多万吨的基础上,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
  据了解,工信部今年将制定实施机械等重点行业分业施策专项方案,支持困难行业加快去产能,分业施策调整存量。相关保障政策的出台也将打消各地方“去产能”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