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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林:保障中小企业贷款

发布时间:2011-03-0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王健林在政协提案中指出,在当前偏紧的货币政策下,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环境迅速恶化。希望国家有关部门真正重视中、小、微型企业的生存发展,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避免金融紧缩政策再次伤及这些企业。

  王健林委员认为,制约中、小、微型企业生存发展的因素很多,既有自身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等原因,也有融资难、市场准入限制、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等外部环境因素。其中融资难一直是最大瓶颈,即使在货币政策宽松时,这些企业也感受不到宽松。国有商业银行出于风险、成本、利润等考虑,很少向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或者贷款比例极低。本应承担中、小、微型企业融资任务的地方商业银行,也因为各种原因争相做大企业的生意。在当前货币政策偏紧的情况下,上述现象可能进一步加剧。
  王健林委员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尽快出台中、小、微型企业界定标准。几家国有商业银行表示60%的信贷给了中、小、微型企业,但这种说法一直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质疑,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统一的中、小、微型企业界定标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难以监督。建议在2011年上半年,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尽快出台中、小、微型企业界定标准,从资产、销售额等方面对中、小、微型企业清晰定义。

  二是制定各银行对中、小、微型企业的贷款政策。在中、小、微型企业界定标准出台后,由央行、银监会尽快联合出台政策,规定国有商业银行给中、小、微型企业的贷款不能低于其贷款总额和新增贷款额的三分之一,地方商业银行的比例应更高,并建立对这些银行有约束力的考核标准,与奖惩挂钩。

  三是建立贷款监督机制。建议成立由央行、银监会、全国工商联等部门参加的专门督查组,对国有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给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布。

  四是成立专门向中、小、微型企业贷款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并给予这家银行充分的优惠政策,使其尽快成为支持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的主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