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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小微企业该怎么做

发布时间:2012-05-02 来源:中国企业家
近段时间以来,中央各部委密集出台帮扶小微企业的政策意见,特别是4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八个方面,总计29条具体措施,试图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发展和结构调整,创造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综览《意见》,涵盖财税、金融、贸易、就业、知识产权保护等诸多方面,基本可视为中央扶持小微企业的纲领。再加上反复强调的,促进民间中小企业发展的“新36条”,以及目接不暇的促进小微企业金融的各项改革,从种种举动观察,在后危机的背景下,中国政府此番扶助中小企业的努力算动了真格。

  不过,说归说,做归做,纸面的政策是一回事,实施的效果如何又是另一说。据安邦了解,早在1999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已明确指出要积极扶持中小企业,使它们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回头检视,这一政策思路在12年间并无转变,但最终结果却差强人意。各级政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开会时积极承诺,到了实际工作中,就不知把中小微型企业扔到哪儿去了,无论招商引资,还是政府采购,首先想到的都是外企、央企,以及地方政府自己的企业,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

  政策执行力的欠缺是近年来小微企业发展困难的重要原因,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中央动了真格,给各级政府以强大的政治压力,拿出搞房产调控的决心帮扶小微企业,就一定能从根本上改变小微企业的生存困境。

  以近段时间频频出台的各项政策意见而论,不妨做一个简单分类,一类给钱,如融资与税收优惠,一类给市场,如政府采购的倾斜。这些的确都是中国政府力所能及。但问题是,无论是给钱,还是给市场,其实都属于应急就章的便宜之策,这段时间企业困难,中央的压力大,就多给点,往后经济形势转好了,压力没那么大了,便少给甚至不给。比如税收优惠,国务院称延长小微企业减税政策至2015年,那么2015年后是不是就不减税,甚至加税呢?又比如融资及政府采购政策,其中的猫腻颇多,人为操作空间较大,靠关系多于靠实力,也不治本。最令人诟病的则是各种名义的补贴了,不论是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还是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都有为补贴而补贴的嫌疑,这种非市场化操作容易产生寻租空间,也可能阻碍市场自身的优胜劣汰。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上述政策都属多余。在谈论帮扶小微企业的发展时,政府部门首先要做的是分清楚治标与治本。类似于给钱给市场的政策,都属于治标,算是救急,而若希望治本,从根本上改善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非得对症下药,厘清小微企业的需求不可。

  小微企业最需要什么?在我们看来,小微企业最需要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以及合理稳定的政策预期。

  之于前者,如何约束公权力是中国政府最应该思考与解决的问题,地方政府吃拿卡要,工商税务消防公检法等部门的轮流骚扰,都使处于弱势的小微企业苦不堪言;稍高层次,则要破除中国市场内的各种行政约束,在中国做生意的条条框框太多;更宏观些,还须打破国企特别是央企们的行政垄断,这是“新36条”所希望解决的,据称上半年就将出台细则,但即使如此,千里之行也才刚刚开始。

  之于后者,针对的是中国政府以往的治理方式,以运动式的行政命令,而非制度性的改革,推动经济发展,且这种行政命令往往政出多门,又多不兼容,往往使得市场的参与者无所适从,像皮球一般在各部门间踢来踢去。在这一点上,一方面,需要清理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并取而代之以统一的经人大批准通过的专项法律,另一方面,加快推动经济改革,甚至政治改革,也是时下中国的当务之急。不过,这显然已超出了帮扶小微企业的框架,升格至中国的改革大业上,更加急不来。

  根治小微企业的生存问题,不是给钱给市场就能解决,这涉及到市场的塑造,以及更深层次的改革。中国政府还需把治标与治本分开来,既要推出一系列救急的政策,同时,在制度改革方面,也没有理由推脱拖延。不能以短期的宏观调控及中期的产业政策,替代长期的体制改革。只有理顺了整体的市场环境,小微企业的生存状况才可能有质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