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银行关于加强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0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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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5]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冀政[2005]39号)精神,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加快金融创新,加大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支持力度,促进我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金融服务的重要性。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优化经济结构、扩大社会就业、发展地方经济、增加财政收入和保持社会稳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金融机构,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结合我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完善内部管理,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把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各行 (社)的业务发展规划,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注重改善信贷结构,加强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促进全省经济布局的调整,实现金融业自身健康发展。
二、发挥人民银行 "窗口指导"和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投入。人民银行河北省各级支行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现状、特点及趋势。密切关注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体制、授权授信制度、信用评级制度及资金营运状况等方面的变动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按照有关信贷政策、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的要求,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适合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信贷产品,不断提高和增强信贷指导的科学性、实效性、针对性;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金融机构新产品、新业务展示、推广发布会,规范市场秩序,促
进金融机构相互借鉴、共同发展;合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支持力度。
三、切实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服务。一是各金融机构在内部机构设置上,要为非公有制企业设置专门或兼职的服务部门,配备得力的业务人员,提供优质服务。非公有制企业比较集中、当地经济环境和信用状况较好的区域,金融机构要为非公有制企业开设专门服务窗口。二是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各金融机构要推行办结时限制度,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三是各金融机构要在信贷准入标准、信贷审批程序、信贷审批决策、信贷责任追究等方面贯彻落实公平待遇原则,坚持一视同仁。从制度上、机制上消除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歧视。四是完善对非公有制企业的信用评级、授权授信制度。在信用等级评定中,要充分考虑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合理
确定信用等级,客观反映企业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在授信方面,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特点提供本外币贷款、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多种授信服务。对资信状况好、经营管理水平高的非公有制企业,可根据企业的资产、效益情况核定额度,在额度内办理信用贷款。在授信形式上,可以采取非常授信、特别授信、可循环授信额度、国际贸易融资额度等多种授信形式,以适应不同客户的多种需求。要根据非公有制企业不同的生产周期、市场特征、资金需求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五是完善贷款责任追究和业绩考核制度。充分利用好贷款利率浮动政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贷款风险进行合理评估和科学定价,通过风险溢价覆盖银行经营风险,弥补贷款损失,逐步弱化针对单笔贷款失败的行政责任追究。完善以工作量、工作难度、贷款总量及贷款收益等为主要内容的业绩考核评价制度,让信贷人员得到相应的报酬,调动各级信贷员贷款营销的积极性。
四、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努力增加对非公有制企业的信贷投入。按照非公有制经济的特点和运行规律,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备金融机构要积极尝试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制度创新、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在利用房产、土地、有价证券做抵押品的基础上,放宽抵押资产的范围,积极探索企业采用无形资产、股权、出口退税税单、商业汇票、应收帐款、在建工程、土地发包权、人工林地、出租车营运证等多种抵押方式,或以项目本身做抵押,解决非公有制企业抵押资产不足的问题。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拓宽抵押担保范围,探索多种形式的抵押担保措施,开办联保协议贷款业务,允许自然人、企业法人、核心股东、主要经营责任人提供以其个人财产或权利为抵 (质)押的担保,努力创新资产保全方式。各金融机构应积极开拓思路,开发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领域,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办融资租赁、公司理财和帐户托管业务,密切银企沟通。积极引进发达国家和我国金融发达地区金融资产新品种,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商业银行文特非公有制企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金融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覆盖率。
五、拓宽非公有制企业的融资渠道。一是通过召开商业银行信贷营销推介会等形式,向非公有制企业介绍新业务,展示新品种,为企业了解和挑选适合自己的信贷品种提供方便;二是积极协助非公有制企业引进外埠和外国信贷资金,主动牵线搭桥,提供咨询服务;三是不断完善金融组织体系。积极引进外埠银行、外资银行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扩大信贷市场、丰富信贷品种,借鉴先进的管理体制、理财方式、业务拓展方式,增加信贷有效供给。
六、积极推进信用制度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金融生态环境。借鉴国内外信用制度建设的成功经验,强化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增强银企信息透明度。进一步完善现有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企业违规信息要及时登录,提高系统的查询效率,为金融机构了解非公有制企业的资信状况提供全面查询服务,控制贷款风险,为金融机构扩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贷款投入创造条件。
七、加大金融机构与信用担保机构的协作力度。各金融机构要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在防范担保贷款风险的基础上,尝试金融机构承担一定比例风险的担保办法。帮助担保机构识别和防范信贷风险,使担保贷款真正成为弥补非公有制企业抵押、质押品不足的有效途径,以利于非公有制企业取得贷款支持。
八、更新经营观念,调整经营方向。要正确认识金融与非公有制经济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从战略高度认识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客户的重要性。合理调整客户定位,克服片面追求大企业、大客户倾向,抓住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增强自身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