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内容 |
总分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获得国大师时间 |
5 |
获得国大师后,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5分。 |
||
获得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等级 |
5 |
获得正高级技术职称得5分; |
||
获得副高级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技能等级得4分; |
||||
获得中级技术职称、技师技能等级,得2分; |
||||
按最高分计分,分数不累计。 |
||||
技艺传承 |
12 |
有培养徒弟的,获得基础分6分; |
||
培养的徒弟获得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或高级技术职称,或省级以上非遗传承人,每增加一名加2分,最高加6分。 |
||||
知识产权 |
4 |
获得专利、获得基础分2分。 |
||
每增加一项专利加1分,增加一项版(著作)权加0.5分,最高加分为2分。 |
||||
荣誉称号 |
5 |
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享受国务院津贴、非遗传承人、大国工匠、技术能手、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等)得5分; |
||
获得省级级荣誉称号(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省突出贡献专家、大工匠、省级非遗传承人、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等)得2分; |
||||
按最高分计分,分数不累计。 |
||||
传承创新工作室(含传承、创新基地) |
12 |
获得国家级传承创新工作室得12分; |
||
获得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得8分; |
||||
获得地市级传承创新工作室得6分。 |
||||
按最高分计分,分数不累计。 |
||||
专著论文 |
5 |
出版过专著(有书号)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有刊号)上发表过论文,获得基础分3分; |
||
每多出版一本专著加1分,每多发表一篇论文,加0.5分,最高加分为2分。 |
||||
社会公益 |
8 |
参加过贫困救助、慈善捐赠和助学助教等任一项活动,获得基础分5分; |
||
捐款50万以上,每增加10万加1分;最高加分为3分。 |
||||
作品收藏 |
4 |
作品被国家级专业博物馆、艺术馆收藏,得4分; |
||
作品被省(市)级以上专业博物馆、艺术馆收藏,得3分; |
||||
按最高分计分,分数不累计。 |
||||
作品获奖情况 |
10 |
作品获国家级工艺美术专项展赛金、银、铜奖,分获得4/3/2分; |
||
获省级工艺美术专业一等奖获1分; |
||||
按奖项数量,分数可累计,同一作品不重复计分,最高10分。 |
||||
社会任职 |
3 |
担任国家级社团常务理事以上,基础分3分;担任省级社团副会长以上,得2分,以上分数不累计; |
||
产业发展 |
27 |
有近三年正常经营,基础分10分; |
||
2018年后,三年内产值500万元,得5分;每增加1000万元,加1分,最高加分3分; |
||||
产品出口100万元以上的,基础分2分; |
||||
纳税100万元以上的,基础分2分; |
||||
就业人数10人以上,得3分,每增加10人加1分,最高加2分; |
||||
带动京津冀一体化协调发展,促进三地产业互动融合,得12分; |
||||
以上分数累计,最高不超过27分。 |
||||
合计分数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