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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河北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评选分组安排和评分细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4 来源:轻工业处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2023年河北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评选分组安排和评分细则的公告
  按照我省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状况,结合各市推荐评审材料情况,为充分体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经研究,现将本次评选分组安排和评分细则对外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河北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评选分组安排。
  1.按类别分4个组:石雕组、玉雕组、陶瓷组和绘画组。
  2.按各组综合成绩排名先后评选出5个示范工作室。即,石雕组取前2名,玉雕组、陶瓷组、绘画组各取第1名。
  监督电话:0311-87908753  87800821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1月3日
       附件:
河北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评分细则
姓名:                                                                                                                           

评分内容

总分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获得国大师时间

5

获得国大师后,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5分。

获得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等级

5

获得正高级技术职称得5分;

获得副高级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技能等级得4分;

获得中级技术职称、技师技能等级,得2分;

按最高分计分,分数不累计。

技艺传承

12

有培养徒弟的,获得基础分6分;

培养的徒弟获得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或高级技术职称,或省级以上非遗传承人,每增加一名加2分,最高加6分。

知识产权

4

获得专利、获得基础分2分。

每增加一项专利加1分,增加一项版(著作)权加0.5分,最高加分为2分。

荣誉称号

5

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享受国务院津贴、非遗传承人、大国工匠、技术能手、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等)得5分;

获得省级级荣誉称号(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省突出贡献专家、大工匠、省级非遗传承人、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等)得2分

按最高分计分,分数不累计。

传承创新工作室(含传承、创新基地)

12

获得国家级传承创新工作室得12分

获得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得8分

获得地市级传承创新工作室得6分。

按最高分计分,分数不累计。

专著论文

5

出版过专著(有书号)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有刊号)上发表过论文,获得基础分3分;

每多出版一本专著加1分,每多发表一篇论文,加0.5分,最高加分为2分。

社会公益

8

参加过贫困救助、慈善捐赠和助学助教等任一项活动,获得基础分5分;

捐款50万以上,每增加10万加1分;最高加分为3分。

作品收藏

4

作品被国家级专业博物馆、艺术馆收藏,得4分;

作品被省(市)级以上专业博物馆、艺术馆收藏,得3分;

按最高分计分,分数不累计。

作品获奖情况

10

作品获国家级工艺美术专项展赛金、银、铜奖,分获得4/3/2分;

获省级工艺美术专业一等奖获1分;

按奖项数量,分数可累计,同一作品不重复计分,最高10分。

社会任职

3

担任国家级社团常务理事以上,基础分3分;担任省级社团副会长以上,得2分,以上分数不累计;

产业发展

27

有近三年正常经营,基础分10分;

2018年后,三年内产值500万元,得5分;每增加1000万元,加1分,最高加分3分;

产品出口100万元以上的,基础分2分;

纳税100万元以上的,基础分2分;

就业人数10人以上,得3分,每增加10人加1分,最高加2分;

带动京津冀一体化协调发展,促进三地产业互动融合,得12分;

以上分数累计,最高不超过27分。

合计分数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