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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保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康保县人民政府发文文号:无 加入收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保险公司:

    《康保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康保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县农业风险防范机制,改革和创新支农惠农方式,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农民经济利益,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林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金〔2022〕45号),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保护农户利益为宗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推动农业保险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规范操作程序,努力做到正常年景有节余,小灾之年能持平;遇特大自然灾害时,通过巨灾风险准备金等,保险公司按行业规定进行赔付,保证受灾农户迅速恢复生产。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逐步建立我县农业保险保障机制,为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发挥积极作用,提供农业风险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积极筹措保费补贴资金,落实财政补贴政策。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行业基础信息能力建设,提供行业基础信息支持,协助保险机构开展承保、理赔定损工作,积极推进农业保险保障机制建设,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二)市场运作,专业管理。由具有经营资质且招标遴选中入围的保险公司按照专业化管理和运作方式开办农业保险,为“三农”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逐步构建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

(三)保障适度,收费合理。农业保险主要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恢复农业再生产为目的。在实际工作中,要遵循提保面、广覆盖的保险大数法则。

(四)单独记账,单独核算。保险公司要根据财政部、银保监会财务管理要求,对农业保险业务进行单独核算。

四、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我县农业保险工作,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为副组长,金融监督管理局、水务局、气象局、发改局、统计局、各乡镇、保险公司为成员的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县农业保险工作,研究解决在业务开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农业保险业务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相关政策

(一)保险范围:

1.种植业: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包括玉米、小麦、马铃薯、甜菜、油菜(菜籽)。

2.养殖业:奶牛、能繁母猪、育肥猪。

3.林业:公益林、商品林。

(二)保险责任范围:

1.种植业险种的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风灾、雹灾、暴雨、洪水、内涝、冻灾、病虫害、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草鼠害、旱灾对投保农作物种植成本造成的损失。旱灾、病虫害、草鼠害损失程度确定要以县级以上(含县级)农业技术部门和气象部门鉴定为准。

2.养殖业险种的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暴雨、洪水、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意外事故主要包括泥石流、山体滑坡、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物体坠落、火灾。

3.林业险种的保险责任为火灾、暴雨、暴风、洪水、泥石流、冰雹、霜冻、暴雪、雨凇、旱灾和病虫害等造成被保险林木的损失,包括流失、被掩埋、主干折断、倒伏、死亡等表现在内的损毁。旱灾和病虫害损失程度确定要以县级以上(含县级)林业技术部门和气象部门鉴定为准。

(三)保险金额:

1.中央政策性种植业农业保险项目。

 玉米(物化成本):保险公司保障直接物化成本即保险金额400元/亩,保险费率5.25%即21元/亩。其中各级财政补贴80%即16.8元/亩,参保农户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承担保费的20%即4.2元/亩。

赔偿标准:赔款金额=400元/亩×不同生长期赔偿标准×实际损失程度(以农业部门鉴定为标准)×受损亩数。

 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公司保障完全成本即保险金额800元/亩,保险费率5.25%即42元/亩。其中各级财政补贴80%即33.6元/亩,参保农户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承担保费的20%即8.4元/亩。

赔偿标准:赔款金额=800元/亩×不同生长期赔偿标准×实际损失程度(以农业部门鉴定为标准)×受损亩数。

 小麦(物化成本):保险公司保障直接物化成本即保险金额500元/亩,保险费率3.2%即16元/亩。其中各级财政补贴80%即12.8元/亩,参保农户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承担保费的20%即3.2元/亩。

赔偿标准:赔款金额=500元/亩×不同生长期赔偿标准×实际损失程度(以农业部门鉴定为标准)×受损亩数。

 小麦(完全成本):保险公司保障完全成本即保险金额950元/亩,保险费率3.21%即30.5元/亩。其中各级财政补贴80%即24.4元/亩,参保农户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承担保费的20%即6.1元/亩。

赔偿标准:赔款金额=950元/亩×不同生长期赔偿标准×实际损失程度(以农业部门鉴定为标准)×受损亩数。

 马铃薯:保险公司保障直接物化成本即保险金额500元/亩,保险费率5%即25元/亩。其中各级财政补贴80%即20元/亩,参保农户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承担保费的20%即5元/亩。

赔偿标准:赔款金额=500元/亩×不同生长期赔偿标准×实际损失程度(以农业部门鉴定为标准)×受损亩数。

 甜菜:保险公司保障直接物化成本即保险金额300元/亩,保险费率5%即15元/亩。其中各级财政补贴80%即12元/亩,参保农户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承担保费的20%即3元/亩。

赔偿标准:赔款金额=300元/亩×不同生长期赔偿标准×实际损失程度(以农业部门鉴定为标准)×受损亩数。

 油菜(菜籽):保险公司保障直接物化成本即保险金额300元/亩,保险费率5%即15元/亩。其中各级财政补贴80%即12元/亩,参保农户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承担保费的20%即3元/亩。

赔偿标准:赔款金额=300元/亩×不同生长期赔偿标准×实际损失程度(以农业部门鉴定为标准)×受损亩数。

2.中央政策性养殖业保险项目。

 奶牛:保险公司保障个体生理价值即保险金额8500元/头,保险费率7%即595元/头。其中各级财政补贴80%即476元/头,参保养殖户承担保费的20%即119元/头。

赔偿标准:赔偿金额=8500元/头×死亡数量,涉及重大传染疫病政府扑杀的赔偿金额=(8500元/头-每头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死亡数量

 能繁母猪:保险公司保障个体生理价值即保险金额1500元/头,保险费率6%即90元/头。其中各级财政补贴80%即72元/头,参保养殖户承担保费的20%即18元/头。

赔偿标准:赔偿金额=1500元/头×死亡数量,涉及重大传染疫病政府扑杀的赔偿金额=(1500元/头-每头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死亡数量

育肥猪:保险公司保障个体生理价值即保险金额800元/头,育肥猪保险A条款费率5%即40元/头。其中各级财政补贴80%即32元/头,参保养殖户承担保费的20%即8元/头。

赔偿标准:赔偿金额=800元/头×不同尸重范围每头育肥猪赔偿比例×死亡数量,涉及重大传染疫病政府扑杀的赔偿金额=(800元/头-每头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死亡数量

3.中央政策性森林保险项目。

公益林:保险公司保障每亩保险金额600元,保险费率2.5‰即1.5元/亩。其中各级财政补贴90%即1.35元/亩,参保农户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承担保费的10%即0.15元/亩。

商品林:保险公司保障每亩保险金额800元,保险费率2.5‰即2元/亩。其中各级财政补贴80%即1.6元/亩,参保农户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承担保费的20%即0.4元/亩。

赔偿标准:赔款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实际损失程度(以林业部门鉴定为标准)×受损亩数。

(四)保障程度。以保障农民灾后恢复生产为目的,保障水平原则上按养殖业、种植业物化成本(或完全成本)和生产成本确定。种植户可在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中自主选择一个进行投保,不重复投保。所有保障范围和赔偿标准以经银保监部门备案的条款为准。

六、相关要求

(一)严格投保资格和验标程序。承保机构应在业务系统中注明投保人身份,严格审核保险标的权属,不得将不具有保险利益的组织或个人确认为被保险人。严禁以虚构保险合同、虚报承保数量、同一标的多次投保等方式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种植险应对投保农户标的信息与土地确权信息进行比对,在电子地图中精确圈划投保地块,记录四至信息和面积,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双方认可后出具保单,且投保面积必须为合法的种植面积,其中60亩(含)以上农户必须进行现场验标。养殖险要做好标的实地查验工作,并做好查验记录,当事双方签字确认,承保资料要附标的数量查验方式和数据来源说明。农户不配合或不提供必要资料视作无投保意愿。

(二)严格核保管理。承保机构要对投保清单、农户信息、保险标的权属及数量、实地验标、承保公示等关键要素进行严格审核,不得承保不符合规定要求、缺少相关内容的保险标的。投保信息须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联系方式、标的种类及数量、种养地点、种植险种土地确权编码及数量、养殖险种的识别码(耳标号或批次号)、总保费、农户自缴保费、各级财政分担比例、资金账号及开户行信息等。承保机构在确认收到农户、农业经营组织自缴保费后方可出具保险单。同时,承保机构及时准确将承保相关信息录入“河北省智慧农业保险系统”。

(三)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承保机构应当按规定在村(组)显著位置或企业公示栏,或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将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和监管要求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并应制作留存公示影像资料,清晰反映出当时拍摄日期、公示地点和公示内容。农户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经办机构应调查核实后据实核查,并反馈结果,确保农户的知情权。

(四)严格执行村、乡(镇)、部门审核制。经办保险公司承办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必须填制《康保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情况确认表》,并由村委会、乡(镇)、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同时经办人及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确认。

1.种植业

1)村委会集体投保:村委会提供耕地播面证明,并由经办村干部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土地确权编码和确权亩数;保险公司按照不低于投保户数10%的比例,进行现场抽查核验标的,提供验标照片、投保单、保险单、公示影像资料、承保清单(必须有农户签字和村委会公章)、缴费凭证等(必须显示收款人、付款人、缴费日期相关信息),尽量一个保单一份缴费记录,以便于日后核对。

2)种植大户投保:村委会提供耕地承包证明,内容包括种植数量、品种,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保险公司提供种植大户验标照片、投保单、保险单、公示影像资料、种植大户缴费凭证等(必须显示收款人、付款人、缴费日期相关信息);种植大户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土地确权编码和确权亩数,种植亩数和品种承诺书并签字确认等。

2.养殖业

1)村委会集体投保:管辖兽医站提供养殖数量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村委会提供养殖数量证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养殖险种的识别码(耳标号或批次号);保险公司提供投保单、保险单、缴费凭证(必须显示收款人、付款人、缴费日期相关信息)、养殖验标照片、公示证明和影像资料等。

2)大户投保: 管辖兽医站提供养殖数量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村委会提供养殖数量证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保险公司提供投保单、保险单、养殖大户缴费凭证(必须显示收款人、付款人、缴费日期相关信息)、养殖场平面图、养殖验标照片;养殖大户提供养殖险种的识别码(耳标号或批次号),养殖数量和品种承诺书并签字确认等。

3.森林保险

公益林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各乡(镇)公益林亩数为标准,同时提供林权确认证复印件(若林权确认证遗失的,提供书面说明)、公示影像、验标照片和缴费凭证等(必须显示收款人、付款人、缴费日期相关信息)。

本实施方案有效期三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随之作相应调整。

 

附件:1.康保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名单

2.康保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情况确认表

 

 

 

 

附件1

 

康保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名单

 

一、成员组成

组 长:李国栋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亚弘  县财政局局长

戴建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嘉庆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王 新  县发改局局长

王海忠  县统计局局长

贾振国  县气象局局长

杜生渊  县财政局副局长

盛 军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 海  县水务局副局长

王斌成  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 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级主任科员

赵西云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康保支局局长

崔 旭  康保镇书记

刘瑞宏  二号卜乡书记

李 杰  屯垦镇镇长

张乐乐  张纪镇镇长

任 建  照阳河镇镇长

杨 军  李家地镇镇长

王大为  邓油坊镇镇长

刘志敏  土城子镇镇长

赵 军  满德堂乡乡长

赵 敏  处长地乡乡长

常宁宁  丹清河乡乡长

王莉萍  忠义乡乡长

贺 键  哈咇嘎乡乡长

胡年帅  芦家营乡乡长

张东升  闫油坊乡乡长

纪 斌  人保财险康保支公司经理

张会虎  国寿财险康保支公司经理

张国强  太平洋财险康保支公司经理

王晓宁  燕赵财险康保支公司经理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杜生渊同志兼任,成员由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主管负责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农业保险有关方针政策。

2.负责统筹全县系统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工作部署。

3.审议并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等重要农业保险工作文件。

4.领导和督促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5.协调和解决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重大问题。

6.负责对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和推动部署。

(二)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县财政局负责总体推进全县农业保险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农业保险政策;负责保费补贴资金筹措、拨付、清算和监督检查;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机构的协调沟通。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行业规划和相关政策时,注重运用农业保险机制;指导农业保险防灾减损工作;提供农业保险需求及生产基础数据;协助保险机构开展承保、理赔定损工作;负责承保种植播面、养殖数量、品种核实工作,并在保险公司承保时参与实地验标;提供补贴险种土地确权信息、土地流转、牲畜存栏、出栏、无害化处理等数据信息;做好农业保险宣传和培训工作。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制定行业规划和相关政策时,注重运用农业保险机制;协调指导森林保险做好防灾减损工作;提供森林草原保险需求及生产基础数据;协助保险机构开展承保、理赔定损工作;负责各乡(镇)村委会承保公益林亩数核实工作,并在保险公司承保时参与实地验标;负责提供商品林、公益林林权信息;做好森林、草原保险宣传和培训工作。

4.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按照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引导保险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5.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实施洪水干旱防治规划;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6.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信息及数据,完善气象站点建设。

7.县发改局负责开展全县地震风险研究,风险区划制定、历史灾害数据分析整理、未来灾害发展预测等相关工作,为保险机构承保理赔提供数据支持、权威震灾等级和地震灾害评估服务。

8.县统计局负责提供与农业保险工作相关的园林水果、蔬菜及食用菌等经济作物生产统计数据。

9.有关保险机构负责推进农业保险业务,总结和推广业务开展情况,保险机构每年末及时提供下一年度保费收入规模测算数据,承保过程中及时与主管部门对接,提供承保明细表。保险公司要充分利用好已建立的“三农”保险服务站和服务点,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明确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完善操作流程,健全档案管理。通过发放“明白纸”、张贴宣传标语、“大喇叭”广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应知尽知。同时负责保险业务的培训和指导,提供业务单证,办理承保手续,做好农业保险各险种的风险管理工作,组织做好保险查勘定损、理赔款项发放,对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和小农户都要做到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根据财政部、银保监会有关规定和保险公司财务核算办法做好农业保险的核算工作,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0.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行政推动力度,要明确专人主抓农业保险工作,负责所辖乡承保种植播面、养殖数量、林业数量等核实工作,并在保险公司承保时参与实地验标,调动乡村干部等各方面力量,积极配合保险经营机构开展“送保下乡”宣传活动,引导农民积极参保,使农业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广大农户的投保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工作规则

根据工作需要,工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会议,沟通工作情况,协调工作进度,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建议,重要事项按程序报送上级政府。

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农业保险有关政策和问题,认真落实工作小组确定的任务,及时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

 

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印发

康保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情况确认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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