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桥东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文单位: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发文文号:无 加入收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政府研究制定了《张家口市桥东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口市桥东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服务体系,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促进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建立桥东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实施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强部门协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突出把握个体工商户在稳就业、保民生方面的独特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服务体系,突出精准施策,统筹形成合力,着力构建更普惠、更公平、更可及、更可持续的长效机制,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二、组织架构
联席会议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区税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乡镇(街道)办事处等2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副区长刘彩云同志担任召集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明东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杨立新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同时承担本部门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具体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可视具体议题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相关部门。
(二)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履行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等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情况报送会议召集人。
(三)调研制度。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组,赴各成员单位开展调研,督促指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重大问题,按照《省市场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市监发〔2021〕190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服务个体户 助力稳增长”活动方案的通知》(冀市监发〔2023〕25号)的部署,持续落实各项政策措施,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完善个体工商户创业就业和职业培驯服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个体工商户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落实工作,并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做好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