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的解读材料
解读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解读时间:2025-05-16 加入收藏
2024年05月0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为贯彻落实“聚焦发挥招标投标竞争择优作用,改革创新招标投标制度设计,纵深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监管,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的要求。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唐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唐政办〔2025〕30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从三个方面对《管理规定》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制定《管理规定》是为进一步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完善制度、运用数据、加强监管、压实责任”工作要求,是深化招标投标“双盲”评审改革的要求,是打造全省“双盲”评审“唐山样板”任务需要。
《管理规定》旨在进一步发挥招标投标竞争择优作用,健全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制度统一的招标投标交易市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内容
《管理规定》分为5个章节,共计29条,从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数据运用,严格监督管理,压实各方责任角度出发,明确严格落实全省“双盲”评审各项改革举措,创新性提出了交易平台“一网统进”、“一网同标”“一网监管”的工作要求,将落实巡视整改以及深化招标投标“双盲”评审改革进行了深度融合,进一步规范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为打造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唐山样板”目标奠定制度基础。
第一章节为总则。明确了发文目标和适用范围,要求全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评标,结合我市新建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体系,创新性提出了交易平台业务“一网统进”,交易数据“一网同标”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要求实行招标投标“一网监管”,明确招标投标信息发布媒介,要求招标人严格落实招标投标主体责任。
第二章节为招标和投标。明确招标前招标人要严格落实项目审批、核准程序,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规范履约行为的约束,充分发挥全市统一的招标代理机构行为评价作用,规范招标人合理选择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落实招标计划发布制度,结合“双盲”评审工作实际,提出招标人要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规范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场调研、专家咨询论证以及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等方式,避免违规设置隐性门槛,提出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验证,降低“借证投标”违法风险。
第三章为开标、评标和中标。规范开标和招标文件解密程序,明确招标人代表选择条件,压实评标专家履职责任,规定招标人严格履行评标报告审查职责,全面推行中标合同网签和公开,要求招标人建立健全合同履约管理机制,加强对项目履约过程的内控管理。
第四章为监督管理。要求各行政监督部门加强对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招标投标各方交易主体的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围标串标、专家违规评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与公安、纪检机关做好案件的移送转办工作。加强对评标专家的日常监督管理,实行评标专家对评标行为终身负责制,并强化考核评价应用,所在单位可以将其不良行为评价情况,作为其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的参考。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实行动态监管,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要求行政监督部门严格履职,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相应处理。
第五章为附则。明确了《管理规定》解释单位、实施期限等内容。
三、创新做法
本《管理规定》从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数据运用,严格监督管理,压实各方责任角度出发,明确严格落实全省“双盲”评审各项改革举措,创新性提出了交易平台“一网统进”、“一网同标”“一网监管”的工作要求,紧盯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招标投标关键责任主体,加强对评标专家履职行为监管等相关举措,进一步规范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将深化招标投标“双盲”评审改革进行了融合在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中,为打造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唐山样板”目标奠定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