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冀工信罚决〔2022〕第315004号 |
吴**销售未取得型号核准的对讲机案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在路北区硅谷数码广场二层2T005商铺内销售未取得型号核准的对讲机2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以及《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冀工信政〔2021〕248号)中的《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三十一条裁量基准第一项规定。 |
吴** |
13022319******7820 |
没收对讲机2部。 |
2022年12月21日 |
冀工信罚决〔2022〕第315005号 |
唐山市路北区鱼渔餐厅擅自设置使用对讲机案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在唐山市路北区军鑫里凤城国贸3楼商场四层F4027A设置使用对讲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以及《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冀工信政〔2021〕248号)中的《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五章第二十四条裁量基准第一项第二目规定 |
唐山市路北区鱼渔餐厅 |
92130203MA7BMCRX4M |
没收对讲机5部。 |
2022年12月21日 |
冀工信罚决〔2022〕第315006号 |
唐山市路北区鱼儿跃餐厅擅自设置使用对讲机案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在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北路128号远洋城三层F3-43号内设置使用对讲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以及《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冀工信政〔2021〕248号)中的《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五章第二十四条裁量基准第一项第二目规定 |
唐山市路北区鱼儿跃餐厅 |
92130203MABYCC2P3X |
没收对讲机3部。 |
2022年12月21日 |
冀工信罚决〔2022〕第315007号 |
高**销售未取得型号核准的对讲机案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在路北区硅谷数码广场二层2T013商铺内销售未取得型号核准的对讲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以及《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冀工信政〔2021〕248号)中的《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三十一条裁量基准第一项规定。 |
高** |
13020619******0012 |
没收对讲机2部。 |
2022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