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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唐山无线电监督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06 来源:厅唐山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冀工信罚决〔2022〕第315004

**销售未取得型号核准的对讲机案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在路北区硅谷数码广场二层2T005商铺内销售未取得型号核准的对讲机2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以及《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冀工信政〔2021〕248号)中的《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三十一条裁量基准第一项规定。

吴**

13022319******7820

没收对讲机2部。

2022年12月21

冀工信罚决〔2022〕第315005

唐山市路北区鱼渔餐厅擅自设置使用对讲机案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在唐山市路北区军鑫里凤城国贸3楼商场四层F4027A设置使用对讲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以及《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冀工信政〔2021〕248号)中的《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五章第二十四条裁量基准第一项第二目规定

唐山市路北区鱼渔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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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对讲机5部。

2022年12月21

冀工信罚决〔2022〕第315006

唐山市路北区鱼儿跃餐厅擅自设置使用对讲机案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在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北路128号远洋城三层F3-43号内设置使用对讲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以及《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冀工信政〔2021〕248号)中的《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五章第二十四条裁量基准第一项第二目规定

唐山市路北区鱼儿跃餐厅

92130203MABYCC2P3X

没收对讲机3部。

2022年12月21

冀工信罚决〔2022〕第315007

高**销售未取得型号核准的对讲机案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在路北区硅谷数码广场二层2T013商铺内销售未取得型号核准的对讲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以及《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冀工信政〔2021〕248号)中的《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三十一条裁量基准第一项规定。

高**

13020619******0012

没收对讲机2部。

2022年1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