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终审机关 |
分级审批权限 |
分级审批权限设定依据 |
事项分类 |
备注 |
1 |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省域内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审批。 |
《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九条。 |
风险等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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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省域内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的审批。 |
《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风险等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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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改变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目的许可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省域内改变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目的许可的审批。 |
1.《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风险等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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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处理方案批准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省域内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处理方案的批准。 |
《监控化学品管理》第十一条。 |
实施区域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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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省域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批。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 |
实施区域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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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省域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查。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 |
实施区域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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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省域内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 |
《食盐专营办法》第九条。 |
服务对象类 |
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
8 |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审批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省域内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审批。 |
《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三条。 |
实施区域类 |
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
9 |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目前,按照授权派驻设区的市无线电管理局直接核发电台执照) |
省域内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的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 |
实施区域类 |
省授权派驻设区的市无线电管理局 |
10 |
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省域内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的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三条。 |
实施区域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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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目前,按照授权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直接批准频率使用许可) |
省域内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条; |
实施区域类 |
省授权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 |
12 |
设置、使用卫星地球站审批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省域内设置、使用卫星地球站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实施区域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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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无线电台识别码(含呼号)核发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目前,按照授权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直接核发识别码(含呼号)) |
省域内无线电台识别码(含呼号)的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
实施区域类 |
省授权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 |
14 |
研制、生产、销售和维修大功率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实效发射试验的审批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省域内研制、生产、销售和维修大功率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实效发射试验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五十条。 |
实施区域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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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稀土矿山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稀土冶炼分离、稀土深加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省域内稀土矿山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稀土冶炼分离、稀土深加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 |
资源规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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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新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投资项目核准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省域内新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的核准。 |
1.《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 |
实施区域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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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 |
省工业和信息 |
省域内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的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七条; |
风险等级类 |
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由工信部审批改为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