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身份证号码)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 冀工信罚决〔2025〕313002号 | 金*厂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设置、使用无线对讲机案 | 没收非法财物 |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设置、使用无线对讲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参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冀工信政﹝2023﹞180号)第21项的规定 | 金*厂 | 320925********1431 | 没收无线对讲机2部(型号为ZB-Q9)。 | 10月24日 |
| 冀工信罚决〔2025〕313003号 | 袁*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设置、使用无线对讲机案 | 没收非法财物 |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设置、使用无线对讲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参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冀工信政﹝2023﹞180号)第21项的规定 | 袁* | 510522********7292 | 没收无线对讲机2部(型号为C6、E-C6)。 | 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