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身份证号)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 冀工信罚决 〔2025〕314003号 |
陈*贵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使用对讲机案 | 没收非法财物 |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设置使用对讲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参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冀工信政〔2023〕180号)第21项的规定。 | 陈*贵 | 513521********5957 | 没收对讲机2部。 | 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