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身份证号码)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冀工信罚决〔2025〕335003号 | 年**擅自设置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反制设备案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设置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反制设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以及《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冀工信政〔2023〕180号)第21项规定 | 年** | 130227********2610 | 没收无人驾驶航空器反制设备1台,并处罚款20000元。 | 2025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