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提升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我厅拟对一批老旧设备进行报废回收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资产报废处置项目采取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理的方式进行,现邀请符合收购资质的单位参与本次询价,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报价单与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送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法人授权书;
3.单位法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5.报价单。
二、竞价规则
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的,我厅将发送待报废处置国有资产情况,由相关单位进行报价。我厅将根据实际报价,确定报价最高者为回收单位。
三、其他说明
1.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东南楼41 号。
2.回收单位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与我厅签订回收协议并付款,经我厅确认收款后,方可进行拆解、搬运等处置工作。
3.回收单位对回收、拆除、搬运、处理过程中所有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造成环境危害由回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4.回收单位若损坏处置资产以外的设备、设施,或因处置发生任何事故,须负责维修或赔偿。
5.回收单位在拆解、搬运完成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貌。
未尽事宜请联系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管理处,联系人:梁晓蓉;电话:0311-87904157。
公示有效期:2025年12月25日-12月31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