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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石油化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3日     来源:沧州市石油化工局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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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主要工作
   
  全市着眼建设沿海强市的“沧州梦”,围绕石化产业转型升级目标,强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克服不利因素,行业发展保持了健康平稳的势头。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运行指标平稳回升。2014年,全市286家规模以上石化企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626.9亿元,同比下降3.9%;实现工业增加值443.2亿元,同比增长4.0%;实现利税235.8亿元,同比下降13.8%。
  2.项目建设步伐加快。2014年,石化产业亿元以上项目共82项,总投资1726亿元。全年累计完成投资209.4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技术改造项完成投资120.9亿元,占比为57.8%。
  3.节能降耗取得实效。2014年,沧州市石化行业共完成液化空气(沧州)有限公司低温液体泵回流及变频控制优化等28个节能技改项目,实现年节能量5.06万吨标煤;淘汰3条落后生产线和42台(套)落后生产设备,实现年节能量15万吨标煤。
  4.安全环保再创佳绩。对全市30家石化企业制定限停产预案,保障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良好。截止目前,石化行业未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实现“零事故”、“零伤亡”。
  二、工作举措
  1.分清层次抓规划,明确行业发展方向。一是大层面抓对接。为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机遇,我们认真谋划我市石化产业对接思路,对石化产业发展规划提出适当修改。二是中层面抓园区。完成《关于渤海新区炼化一体化基地列入国家石化产业布局规划方案》和《河间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发展规划》。三是小层面抓准入。严格审批流程,严控项目准入,保证项目质量,审核项目22个,通过18个。
  2.多措并举抓运行,确保行业平稳发展。一是提高监测预警的前瞻性。对主导产业、重点企业做好分析监测,对主打产品的上下游产品发展趋势超前分析研究,对企业的发展周期准确把握。二是提升运行分析的科学性。初步建立起全市骨干石化企业档案,并搜集整理全省和全国石化行业运行数据,形成对照表,构架起横向、纵向信息分析网络。三是加强运行督导的实效性。每月就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开展深入的督导调研,对指导性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建议,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瞄准重点抓项目,增强行业发展后劲。一是紧盯项目进度。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石化项目建档立案,实行全程跟踪,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项目进程。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围绕“1+1”工程和“双百”活动,积极争取各级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今年,我市6个石化项目获得上级资金扶持,获得扶持资金4168万元。三是扩大招商广度。进一步完善世界500强、国内石化50强企业信息库,并整理20个沧州市对外合作项目上报省厅,增强了项目招商的针对性,提高了成功率。
  4.深挖潜力抓创新,提高行业整体水平。一是推广创新技术。下发《关于推进产学研、推广新技术的通知》,发布3000个石化行业产学研项目,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支持,建立合作关系,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二是开展创新培训。按照市政府《沧州市企业家队伍培训计划》的要求,遴选37家企业、40余位企业家参加优秀企业家、骨干企业家、成长性企业家培训,提高企业家的创新意识。三是培育创新典型。积极为企业争取相关政策支持,调动企业创新发展主动性,推动行业创新工作不断进步。
  5.贴心服务抓管理,为行业发展保驾护航。一是积极帮助天马绿化、天和农药进行重组搬迁,使企业重新焕发活力;协调、跑办河北天发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山立化工有限公司对两个省内农药企业进行兼并重组。二是简化审批手续,审批时间由7天降到3天。群众满意度评价达到100%,树立了良好的公仆良好形象。三是加强禁化武工作。对够核查阈值的7家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并要求企业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时刻做好核查准备。
   
  2015年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发展思路: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我市正元化肥等一批中等规模化工项目计划竣工投产,但是石油采炼业仍受国家调控影响,安全环保压力逐渐加大,行业发展面临着更大的机遇和挑战。为此,我们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转型升级这一主线,抓住对标先进和规范发展两个着力点,从规划、项目、运行、创新和管理五个方面入手,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全面推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科学发展、循环发展。
  发展目标:
  1.行业规模实现新跨越。2015年,力争全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超500亿元,增长5%,实现利税280亿元,增长7%,项目投资增长30%。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亿元的园区2个,超百亿元企业达到7家。
  2.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做大“油头”,延长“化身”。2015年,力争化工板块增加值在产业中的比重达到20%以上,其中精细化工增加值在产业中的比重达到10%。
  3.节能减排取得新成效。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废弃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到2015年,石化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12%以上,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2%,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5%,固废、废水、废气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安全生产和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主要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导。一是做好“十三五”规划。本着高起点、重实际、可操作、促转型的原则,积极谋划我市石化产业“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编制要体现产业转型升级和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两个重点。二是完善石化园区规划。编制完善石化产业园区规划,推进渤海新区、任丘、东光、沧东四大基地晋级升位,加快河间、海兴等产业聚集区的基础建设和配套完善。三是制定有针对性的招商规划。进一步完善世界500强、国内石化50强企业信息库,实施动态管理。同时,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石化企业对接,积极推动大芳烃、甲醇制烯烃、丙烷制烯烃等一批高端节点项目的招商。
  二、优化产业布局。一是重点发展渤海新区和任丘两大化工基地。渤海新区承接石油化工、煤化工、盐化工、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五化”类项目,建设综合化工基地;任丘侧重承接延伸和完善石油化工产业链条的项目,建设炼化一体化基地。二是规范发展沧东和东光两个化工集聚区。沧东承接聚氨酯、合成材料、工程塑料等无“三废”排放的化工新材料项目;东光主要发展化肥和精细化工等项目。三是限制发展其他化工园区。河间、吴桥等其它化工园区只能承接科技含量高,与本地产业关联度强的新型、高端化工项目。
  三、严控准入条件。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四个五”的总体要求,抓住项目建设的“牛鼻子”和“关键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重心向重大基础项目和战略新兴产业转移。一是新上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具有化工项目规划许可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和聚集区,承接新上化工项目的开发区和聚集区要有区域环评批复,有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有相应的“三废”处理设施。二是新上化工项目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2)年销售收入不低于一亿元或国际国内产品市场占有率高于30%;(3)符合循环经济要求,补充或延伸产业链条;(4)具有较高的工装水平,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三是坚持上大压小和前置审查。按照“上大压小、减量置换”的原则,严格控制“三高两低”(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低产出、低效益)的化工项目。所有拟落户的新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专家评审,严格执行安全、环保“三同时”制度。
  四、强化优化整合。一是促进聚集发展。有化工园区的县(市、区)要制定区外化工企业搬迁入园规划,督导企业按期搬迁。无化工园区的县(市、区)的化工企业,通过“飞地政策”实施搬迁;鼓励产品、工艺相似的化工企业通过“大并小”、“小+小”等形式进行兼并重组,打捆、联合搬迁入园,壮大企业规模,提升行业水平。二是推进关停淘汰。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行关停并转:(1)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经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2)环保不达标、污染治理难以实现的;(3)不符合产业政策,又不具备转产条件的;(4)长期处于停产,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的;(5)投资密度严重不足,土地闲置低效的。
  五、加大技改力度。围绕“1+1”工程和“双百”活动,积极争取各级技术改造支持,加大企业技术改造的力度,提升我市石化行业的整体水平。一是推进“1+1”工程。对接三大炼油,谋划和安排好一批石油化工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以炼油带动化工,以化工促进炼油的双向推进战略。二是提升装备水平。 以清洁生产为抓手,大力推广先进工艺、装备和自动化控制技术,减少资源消耗和实现再利用,努力实现管道化、密闭化、智能化、循环化生产。三是延伸产业链条。支持企业建设以本地化工产品为上下游的化工项目,扶持资源替代回收、能量梯级利用等技术,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循环经济。
  六、完善创新平台。充分利用我市“京津一小时”交通圈优势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机遇,谋划创建国家级石化产业研发基地,不断提升石化产业的创新能力。一是加强研发基地建设。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导、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谋划创建国家级石化产业研发基地,积极推进科技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和博士后工作站和国家级产品检测中心等各类研发转化平台建设。二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把握引进、培养、使用三个关键环节,加快引进符合我市石化产业发展方向的高端人才;借助大企业研发力量强的优势,培养一批本土的、专业研究沧州石化产业发展的专家队伍;加强城市功能建设,提高人才竞争的软实力,真正做到留住人才。
  七、严格联合执法。一是配合环保部门,完善环保长效管理机制,实行重点污染源全部在线监测,加大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企业的惩治力度,发现一个整治一个,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依法予以关停。二是配合安监部门,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杜绝“三违”现象,强化安全监察,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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