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全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呈现持续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基本实现了经济“新常态”下的稳步增长,对全省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2014年全省民营经济单位个数达265.5万个,同比增长3.5%;从业人员2077万人,同比增长3.1%;累计完成增加值19894.4亿元,同比增长7.5%,占全省GDP比重为67.6%,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上交税金2713.4亿元,同比增长6.2%,占全省全部财政收入的72.1%,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实现营业收入95500亿元,同比增长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400亿元,同比增长14.5%,占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58%,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
一、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冀发[2014]8号),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选树2013年度民营经济先进市县、百强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创业功臣等先进典型并给予奖励,组织新闻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11场民营经济宣传和政策解读活动,帮助企业熟悉政策解难题、运用政策求发展。组织省有关部门对所承担的任务目标逐项再细化、再落实,印发了《省直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冀发〔2014〕8号文件工作措施》的通知,建立健全了部门分工负责和督导工作机制。配合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对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努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二、努力拓宽融资渠道。着力做大省级、做强市级、做实县级担保机构,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督查和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清理,规范全省融资体系建设。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587家,全省担保资本金规模666亿元,完成担保额1246亿元。加强政银企保对接合作,建立政银会商机制,会同河北银监局、省工商联与16家商业银行签署了总额6851亿元的扶持小微企业贷款战略合作协议,落实贷款8664.82亿元;省市县开展银企保对接活动282次,向商业银行推荐项目3106个,解决小微企业贷款1020多亿元。配合有关部门设立“河北省小额票据贴现管理中心及各市分中心”,为333家小微企业办理小额票据贴现业务7013笔,贴现金额45亿元。
三、全力推动创业辅导。着力为创业者和初创企业提供生产场地,加快创业辅导基地建设,2014年全省新备案创业辅导基地22个;截止目前全省拥有各类创业辅导基地368个,入驻小微企业7688家,安排就业近20万人。创新服务模式,针对企业共性问题,实施50场次“订单式服务”活动,服务企业4200家,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8000多个。组织“金色阳光”行动5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组织“专家学者企业行”活动,邀请相关院校和行业协会的专家学者深入30多家企业开展技术诊断、专业交流和咨询服务。
四、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进一步抓好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平台网络建设,全省新培育37个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总数达到192个;新增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1个,总数达到119个;争创国家级示范平台4个,总数达到18个。按照国家批复方案要求,坚持边建设边服务的模式,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后续建设和功能完善,目前省平台和市级11个综合窗口、县级28个产业窗口平台已完成建设,12月底实现互联互通,全面开展线下线上服务。自2012年5月份开始建设以来,全省平台网络开展服务活动1600场次,服务企业29000家,服务165万人(次),带动社会服务资源4500家。省委统战部、省司法厅、省工信厅、省工商联共同启动了全省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对接活动。
五、强力做好人才支撑。深入实施民营经济组织和中小企业人才队伍提高工程,促进重点人才培养、实用人才聚集、全员素质提高。依托清华、北大、上海交大等高校优势资源,分别组织110名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和360名中小企业高层管理者参加专题培训和短期培训。借助104家省级民营企业人才培训基地,培训中小微企业员工11万人次,全省完成各级各类培训200万人次(含企业自主培训)。通过举办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和全省中级专业技术人才招聘会等活动,为企业引智引才1万多人。
六、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积极搭建和完善对外开放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一方面组织企业参加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中国新材料博览会等国际性展会,引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参与组织举办“5·18”廊洽会、“新兴产业基地(园区)展”等省内区域特色产业产销衔接与经贸洽谈活动,达成各类贸易成交协议和意向金额14.06亿元。同时,开展境外小团组招商考察活动,共签订总投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20个,协议利用外资24.67亿美元。
七、大力推动结构调整。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强产业集群促进县域工业发展的意见》为重点,加快产业集聚、做强县域工业。继续实施产业集群示范和提升工程,年内新增8个省级示范产业集群、34家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全省产业集群增加值占GDP20%以上。强化公共技术服务,依托192个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展百个技术平台、千名技术人员、服务万家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活动,解决了一批企业共性技术难题。打造区域品牌,提升集群知名度,新培育特色产业名县、名镇26个,总数达到121个,累计创“国字号”区域品牌106个。
2015年发展思路、目标和重点工作安排
工作思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非公经济、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强化规划引领,突出创新驱动,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破解发展难题,使民营企业数量快速增长、规模以上企业快速增长、上市企业快速增长、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增长,质量效益快速提高,全力推动民营企业长大、长高、长美、长洋。
预期目标:力争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同比增长8%,占全省GDP的比例达到68%左右。
工作举措:
一、优化发展环境
1、完善政策措施。探索解决政策措施的“最先一公里”问题路径,借鉴兄弟省市做法,结合我省实际深入研究,一是研究制定《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二是出台推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导推动中小微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发展,增强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2、强化政策落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动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聚合部门力量,发挥政策合力。配合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开展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建立政策督查长效机制。围绕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用地难、用人难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评估,督促政策落地,着力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3、搞好舆论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设专版、专题、专刊、节目等形式,选树发展典型,推广典型经验,解读政策措施,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发展氛围,建立宣传长效机制,进一步掀起民营经济发展热潮。
二、加强规划引导
加强规划前期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做好民营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民营经济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十三五”时期基本思路、发展目标、指导原则、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履行好省民营办职责,加强综合协调,定期督导,聚焦政策落实,形成发展合力,推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科学发展。
三、破解融资难题
1、建立银政企合作机制。推动设立信贷风险补偿金,深化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的合作,加快构建新型银政担合作模式,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密切关注新设立小微企业发展动态,引导各级财政资金聚焦小微企业发展。
2、完善担保政策措施。出台促进全省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完善担保、再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推动组建政府出资的再担保机构,探索网络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新模式。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力争资本金规模达到550亿元,机构数量控制在600家以内,担保责任余额达到资本金的2倍以上,完成担保额1100亿元以上。
3、开展银企保对接活动。继续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力争落实银行贷款7200亿元以上;组织全系统完成银企保对接活动260次,推荐项目3000个,落实贷款900亿元。
4、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联合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网络平台工作机构,会同省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启动建立我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和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网络。
四、强化公共服务
1、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做好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组织、推荐和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评价等工作,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务。
2、加强创业辅导基地建设。以优化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环境、提升创业辅导与服务能力为主,指导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培育一批省部共建的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与现有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学生科技园、小企业孵化基地合作开发一批新基地,对现有的省级备案创业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培育孵化小微企业,全年新增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20家。
3、培育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发挥示范平台的引领作用,继续组织开展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国家级示范平台推荐工作,培育省级示范平台10个以上,争创国家级示范平台2-3个。
4、用好用活平台网络。进一步加快平台网络建设,在实现省平台和39个窗口平台的互联互通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服务功能,实现快速响应、协调服务和资源共享,着力打造服务品牌,聚集带动服务机构800家以上,提供8大类专项服务和特色公益服务,年内服务企业4万家以上。
5、实施“订单式”服务。解决中小企业共性技术需求和企业发展需要,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力争全年举办50场次,服务企业4000家以上。
6、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推动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对接活动开展,选择民营经济发展好、产业集群特色明显的6个县市组织开展“金色阳光法律服务”活动;组织5-7期中小企业法律法规“八进”活动,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和民营经济政策解读,编印《中小企业法律服务问答》。
7、加强运行监测分析。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统计指标体系,增加监测企业数量,提高统计监测质量。加强统计分析,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8、开拓国际国内市场。以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重点,组织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办好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中国国际西部装备制造业博览会,促进产需对接;组织企业开展与中东欧等国家和我国中西部省区的合作,有效化解过剩产能。
五、加强人才培养
1、加强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出台《河北省民营经济人才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和考核办法》,实行基地建设动态管理和培训质量实时评估,全省各级民营企业人才培训基地总数达到200家以上。
2、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继续深入实施“适用人才聚集”、“重点人才培养”和“全员素质提高”三大工程,组织省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到高校培训,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和“中小企业发展名家讲坛”巡讲活动。开展远程教育和网络培训,引导企业强化自主培训。组织好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和中小企业进校园招聘活动,继续举办中小企业高校毕业生人才招聘会和中高级专业人才招聘会,力争全年引进人才1万名以上。探索开展“二代民营企业家”助长活动,选拔50名新生代经营管理者到高校学习培训。
3、全力办好服务企业的各项活动。继续开展“专家学者企业行”活动,搭建企业与专家技术交流、咨询服务合作平台。开展“四个一”帮扶活动,遴选10家省级民营经济人才培训基地,为当地20家成长性好的民营企业各确定一名人才发展咨询导师、联系一个对口业务专门培训基地、组织一系列企业适用专题培训、建设一支专业化人才团队,支持企业快速发展壮大。
六、推动转型升级
1、培育壮大产业集群。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做强产业集群促进县域工业发展的意见》,指导产业集群制定发展规划,选择一批重点产业集群组织专家进行把脉会诊、规划论证;实施产业集群示范和提升工程,力争年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超过88个;选择一批产业关联度较高、辐射带动作用较大、创新能力较强的龙头骨干企业,给予专项资金倾斜;加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培育力度,提升平台支撑和辐射能力,全年新增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25家以上。
2、实施品牌培育工程。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和省名牌,年内培育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200个以上;积极培育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开展特色产业名县、名镇创建工作,年内培育“国字号”和“省字号”区域品牌20个以上,支持有条件的产业集群争创国际知名区域品牌。
3、提升中小微企业信息化水平。推广全信息化精益管理模式,在每个市选择3-5家企业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提升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创新能力。
4、推进管理创新。与省企业联合会、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合作,组织专家对中小企业管理咨询30家以上,组织咨询服务20场,服务企业1000家;审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400项以上;认定最具影响力、最具成长性企业60家左右、最受关注企业家20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