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市监发〔2022〕90 号
各市 ( 含定州、辛集市 ) 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规划建设局、改革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 市监认证〔2020〕89 号 ) 及我省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实施,现就有序做好我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握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要义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是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共同设立、统一推行的一项认证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 国办发〔2016〕86 号 ) 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和提高建筑品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抓手。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发展绿色建材,对降低建材工业资源能源消耗,提升我国建材产品质量,推动建材工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有序推进。
根据国家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 冀市监发〔2020〕238 号 ) 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组织推进工作,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组成河北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进工作组 ( 附件 1),负责指导协调全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工作。依托省内相关科研院所和认证机构成立河北 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进技术委员会 ( 附件 2),为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二、有序推动认证实施,提高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品质
( 一 ) 实行分级评价认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建 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国绿色建材实行分级评价认证,由低至高分为一、二、三星级,在认证目录内依据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认证的建材产品等同于三星级绿色建材。对认证目录内依据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认证的建材产品,适用“认证活动一”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
对依据“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目录”实施分级认证的建材产品,适用“认证活动二”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并标注分级结果。
认证机构、获证企业应建立具体管理措施,确保绿色建材产品标识正确使用和标注。获证企业可自主选择任意制作工艺 ( 如印制、模压等 ) 在产品本体、铭牌、包装、随附文件 ( 如说明书、合格证等 )、操作系统、电子销售平台等位置使用或展示相关标识。绿色建材产品标识的颜色应选用白色底版、绿色图案,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标注后应清晰可识。
( 二 ) 积极培育认证机构。鼓励我省绿色建材标识评价机构申请认证机构资质及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资质;鼓励我省认证机构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资质。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符合《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基本要求,满足 GB/T 27065《合格评定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RB/T 242《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要求》相关要求,具备从事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活动的相关技术能力。
( 三 ) 有序推进认证开展。各级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积极做好绿色建材产品的生产、认证、采信和推广应用的指导服务与监管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借鉴国内省内先进地区经验,稳妥有序地推动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要强化认证制度和相关政策要求的宣贯,引导建材生产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研发和掌握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绿色建材生产技术和标准,加快提升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方面的绿色发展水平。要强化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鼓励建材生产企业开发研制具有绿色属性的新型建材产品,并积极获得第三方认证。
( 四 ) 积极开展推广应用。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绿色建材产品推广应用方案,鼓励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优先使用获得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建设一批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示范工程。鼓励社会广泛采信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结果,推广使用绿色建材产品,让绿色建材更好地服务于绿色建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三、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加强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监管
( 一 ) 广泛开展咨询服务。各地可联合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进技术委员会、有关认证机构、行业协会等,组成技术咨询服务专家组,深入有认证需求的建材生产企业,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宣贯培训、诊断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帮助、指导建材生产企业对照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相关标准,尽快达到认证要求,并持续提升绿色建材产品设计、生产和管理能力。
( 二 )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发挥各地宣传优势,以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广覆盖的方式,大力传播绿色发展理念,普及绿色产品认证知识,宣传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相关政策、措施、成果,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各行各业、社会公众崇尚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为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 三 ) 加强认证活动监管。各地要创新监管举措,强化包容审慎监管理念,优化监管流程,强化部门间、区域间联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提升监管质量和效能。严格落实市场主体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主体责任、认证机构对检测认证结果的连带责任,对严重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1. 河北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进工作组成员名单
2. 河北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进技术委员会成员单位名单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 年 5 月 19 日
附件1:
河北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进工作组成员名单
联合组长:
杨进刚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监管处处长
赵庆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
石起伟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处长
成 员:
王淑珍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监管处二级调研员
郅 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一级主任科员
王乐瑶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三级主任科员
附件2:
河北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进技术委员会成员单位名单
组长单位: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
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河北奥润顺达窗业有限公司
河北省凤凰谷零碳发展研究院
河北世纪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中宏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冀市监发〔2022〕90 号
各市 ( 含定州、辛集市 ) 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规划建设局、改革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 市监认证〔2020〕89 号 ) 及我省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实施,现就有序做好我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握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要义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是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共同设立、统一推行的一项认证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 国办发〔2016〕86 号 ) 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和提高建筑品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抓手。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发展绿色建材,对降低建材工业资源能源消耗,提升我国建材产品质量,推动建材工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有序推进。
根据国家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 冀市监发〔2020〕238 号 ) 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组织推进工作,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组成河北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进工作组 ( 附件 1),负责指导协调全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工作。依托省内相关科研院所和认证机构成立河北 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进技术委员会 ( 附件 2),为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二、有序推动认证实施,提高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品质
( 一 ) 实行分级评价认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建 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国绿色建材实行分级评价认证,由低至高分为一、二、三星级,在认证目录内依据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认证的建材产品等同于三星级绿色建材。对认证目录内依据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认证的建材产品,适用“认证活动一”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
对依据“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目录”实施分级认证的建材产品,适用“认证活动二”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并标注分级结果。
认证机构、获证企业应建立具体管理措施,确保绿色建材产品标识正确使用和标注。获证企业可自主选择任意制作工艺 ( 如印制、模压等 ) 在产品本体、铭牌、包装、随附文件 ( 如说明书、合格证等 )、操作系统、电子销售平台等位置使用或展示相关标识。绿色建材产品标识的颜色应选用白色底版、绿色图案,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标注后应清晰可识。
( 二 ) 积极培育认证机构。鼓励我省绿色建材标识评价机构申请认证机构资质及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资质;鼓励我省认证机构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资质。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符合《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基本要求,满足 GB/T 27065《合格评定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RB/T 242《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要求》相关要求,具备从事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活动的相关技术能力。
( 三 ) 有序推进认证开展。各级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积极做好绿色建材产品的生产、认证、采信和推广应用的指导服务与监管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借鉴国内省内先进地区经验,稳妥有序地推动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要强化认证制度和相关政策要求的宣贯,引导建材生产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研发和掌握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绿色建材生产技术和标准,加快提升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方面的绿色发展水平。要强化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鼓励建材生产企业开发研制具有绿色属性的新型建材产品,并积极获得第三方认证。
( 四 ) 积极开展推广应用。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绿色建材产品推广应用方案,鼓励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优先使用获得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建设一批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示范工程。鼓励社会广泛采信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结果,推广使用绿色建材产品,让绿色建材更好地服务于绿色建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三、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加强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监管
( 一 ) 广泛开展咨询服务。各地可联合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进技术委员会、有关认证机构、行业协会等,组成技术咨询服务专家组,深入有认证需求的建材生产企业,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宣贯培训、诊断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帮助、指导建材生产企业对照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相关标准,尽快达到认证要求,并持续提升绿色建材产品设计、生产和管理能力。
( 二 )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发挥各地宣传优势,以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广覆盖的方式,大力传播绿色发展理念,普及绿色产品认证知识,宣传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相关政策、措施、成果,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各行各业、社会公众崇尚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为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 三 ) 加强认证活动监管。各地要创新监管举措,强化包容审慎监管理念,优化监管流程,强化部门间、区域间联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提升监管质量和效能。严格落实市场主体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主体责任、认证机构对检测认证结果的连带责任,对严重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1. 河北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进工作组成员名单
2. 河北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进技术委员会成员单位名单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 年 5 月 19 日
附件1:
河北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进工作组成员名单
联合组长:
杨进刚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监管处处长
赵庆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
石起伟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处长
成 员:
王淑珍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监管处二级调研员
郅 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一级主任科员
王乐瑶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三级主任科员
附件2:
河北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进技术委员会成员单位名单
组长单位: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
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河北奥润顺达窗业有限公司
河北省凤凰谷零碳发展研究院
河北世纪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中宏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