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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1-10-03 来源:

秦政﹝2011﹞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27号)文件精神,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加快结构调整步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引导和鼓励企业对标行业高端,提高现有技术装备水平,提升产品能级,实现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质量效益为中心,坚持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深入开展对标行动,加快推进现有产业的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工业发展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培育发展配套产业,围绕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增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竞争力,优化产业结构,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培育龙头企业,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体制机制,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和政策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化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加强政策引导,通过投资、税收、政府财政资金等导向性手段,引领产业投资方向。
   2.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应用;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力度,把技术改造作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
   3.坚持技术改造与对标行动相结合。鼓励企业对标行业高端和强势企业,找准薄弱环节和发展短板,制定技术路线图,通过实施技术改造,缩小与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步实现达标、超标、制标。
   4.坚持技术改造与节能降耗相结合。把节能降耗和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作为技术改造重点,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坚决淘汰劣势企业和落后技术设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5.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围绕装备升级、品种换代、扩能增量、提质增效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增强核心竞争力。
   6.坚持技术改造与企业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工业化、现代化中的“倍增器”和“催化剂”作用,把企业信息化建设作为技术改造的重要内容,推动企业的资源整合和管理结构优化,促进健康发展。
   7.坚持技术改造与结构调整相结合。通过技术改造,促进产品的转型换代;通过技术创新,打造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搬迁改造,形成产业集聚;通过调整结构,实现产业升级。
   (三)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7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5%以上,每年滚动实施市重点技改项目100项。
   1.优化产业结构。传统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明显提升,产业链条趋于完善,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装备制造业等主导产业地位更为突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先导作用更加明显。形成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企业集团)5家以上,超50亿元的企业(企业集团)10家以上。
   2.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提高到1.5%,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达到5家和20家以上。
   3.提高技术进步贡献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培育10个以上生产规模大、市场占有率高的中国名牌,50个省级名牌,拥有驰名商标10个以上,认定一批著名商标。
   4、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重点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占70%以上,其中居于国际先进水平的占30%以上。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取得较大突破。
   5、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十一五”末降低18%,工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19%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7%,工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排放量消减10%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
   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领域
   根据我市工业基础、产业结构现状、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档次,强化对重点领域、主导产品和生产关键环节的技术改造,强力推进节能降耗,建立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技术对标指标体系,做大做强以装备制造业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冶金、建材、粮油食品等传统产业,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开发一批高新产品,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
   装备制造。以船舶制造、电力装备、重型工程机械装备、高速铁路设备、汽车整车、零配件制造为主攻方向,支持大型装备提质增效改造,提升关键配套件工艺技术水平及配套能力。重点扶持船舶、高速铁路、风电、核电、重型工程机械装备、冶金专用设备、汽车及零部件等大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及关键配套件发展。引导零部件企业向大型装备基地和园区搬迁改造。延伸完善船舶修造、电力装备、重型工程装备、高速铁路设备、冶金专用设备、数控机床、汽车及零部件、海洋开发等产业链。
   钢铁。以调整产业布局推动钢铁行业的组织结构、技术装备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优化总量。支持以优势企业为龙头实施兼并重组,优化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集中度,实现提质增效、产业升级。鼓励钢材深加工,增加优质关键钢品种。鼓励研发满足现代装备制造业需要的造船板、桥梁板、压力容器板、汽车用钢、硅钢板、管线钢等高附加值产品。支持优质板材、优质建筑用材和钢结构用材系列化配套改造。推行可循环工艺和新型节能降耗技术,开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推动钢铁行业产业链向装备制造业延伸。
   食品。 围绕食品质量安全,打造和提升品牌,提高粮油食品精加工深度,加强食品生产领域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扶持发展营养、安全、方便、功能化和多样化产品,支持优势产品提质扩能,提升粮油食品加工、肉食加工、饮料、方便食品等优势行业的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加快应用新型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循环经济。延伸小麦加工、豆制品加工、玉米加工、肉类加工、果蔬加工等十一大产业链条。
   建材。以市场为导向,坚持结构调整、低碳发展的原则,加快淘汰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中的落后产能,鼓励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发展环保节能、高附加值的新型建材,促进产业升级。支持采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改造升级水泥生产线,淘汰落后窑炉生产技术,推广以纯低温余热发电为主体的建材工业余热利用技术。鼓励玻璃深加工和优质高档浮法玻璃生产线升级改造、节能降耗,支持发展特种玻璃、电子玻璃、太阳能光伏玻璃等。支持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加大自主研发力度,发展船用、车用及光学等玻璃深加工项目,扩大规模,延伸玻璃深加工产业链。
   轻工。改造制浆造纸、塑料、金属制品等生产线,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循环工艺改造现有造纸、皮革、塑料、日用玻璃、日用陶瓷等生产线,提高节能减排水平。开发新型塑料、高档金属制品、高档日用陶瓷等新品种。
   电子信息。加快秦皇岛“数谷”和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壮大延伸电子信息产业链条,提高工业领域设计制造水平和产品技术含量,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物联网产业的开发与应用、数据处理、半导体照明、电子元件、消防电子、楼宇自控设备、数字医疗仪器制造、高端软件、太阳能光伏、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等领域提升创新能力、扩大产品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
   新材料。大力发展面向装备制造的复合、纳米、智能等材料和高性能结构材料、新型功能材料,不断扩大规模,提升技术水平。积极研发新型非金属材料的新技术、新产品,加快新材料科技成果转化步伐。
   三、加快推进技术改造项目
   深化和拓展对标行动,重点实施七个方面的技术改造专项,通过项目带动,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创新能力提高专项。支持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支持企业针对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联合研发和产业化。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攻关与产业化。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实现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提高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每年实施20项创新能力提高技术改造项目。
   (二)“两化”深度融合专项。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过程、企业管理、电子商务和物流信息化、信息化综合集成等方面开展“两化”深度融合,构建网络化、协同化工业研发设计体系,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企业管理网络化。培育1—2家省级以上“两化”融合促进中心。每年实施10项以上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项目。
   (三)重点企业发展专项。围绕重点行业,鼓励引导一批主业突出、技术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实施技术改造,促其主导产品做大做强,培育国内国际技术、管理、效益、规模一流的大型企业集团。支持与主导产品配套的关键件提升工艺技术水平。形成5家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企业集团),超50亿元企业(企业集团)达到10家以上。每年实施20项以上重点企业主导产品及关键配套件升级改造项目。
   (四)产业聚集升级专项。鼓励工业聚集区(园区)主动承接产业、资金、技术转移,重点发展装备制造、冶金等主导产业,带动上下游产业,促进产业链条延伸与完善,形成产业集群。加快企业“退城进郊”步伐。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异地搬迁改造、兼并重组、扩大产业规模、提升发展水平,提高产业集中度。每年实施5项产业聚集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五)产品结构优化专项。围绕装备制造、钢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建材等行业,改进工艺、增加品种、提升质量、提高附加值和效益,培育一批名牌产品、优质产品、高附加值产品,促其提质扩能。每年实施20项以上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六)节能降耗增效专项。在钢铁、水泥、电力、建材、化工等行业,组织实施以节能、节水、环保、综合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重点抓好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降耗,强力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推广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梯级利用、蓄热式加热等重大节能先进适用技术。每年实施20项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
   (七)安全生产提升专项。完善钢铁、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的作业现场监测监控报警、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连锁保护装置等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实施企业技改项目,同时根据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改变及时修订操作规程,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环境和管理手段,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推动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推动企业产品检测装备自主化,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每年实施5项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和食品企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改造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工信、发改、财政、国土、规划、质监、环保、科技、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技术改造工作的领导。
   (二)建立管理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河北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秦皇岛市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每年参照省《重点产业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制定并发布我市《重点产业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明确当年技术改造投资重点,加强项目管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和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审核,严格项目环评审查,简化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核准手续。市统计局要建立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统计指标体系,完善市、县(区)技术改造统计监测制度,强化投资动态分析和产业发展预测。
   (三)加大财政支持。市级设立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5000万元,并根据财政收入增长情况逐年适度增加,通过直接投资、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形式,支持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和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由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研究制订《秦皇岛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秦皇岛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县(区)政府单独设立一定规模的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本县区技术改造工作。
   (四)落实税收政策。落实国家财税政策,企业技术改造新购置设备的进项税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加速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企业使用列入国家财税〔2008〕48号文件目录的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企业所得税; 再生资源企业符合财税[2008]157号文件规定的,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工业企业使用财税〔2008〕115号文件规定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经认定符合财税〔2008〕117号文件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规定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年调整)》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按150%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 
   (五)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企业通过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上市、风险投资、信托等方式融资。鼓励和支持企业之间通过合资合作、重组、相互持股、技术入股和设备融资租赁等市场化的融资方式筹措技术改造资金。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以参股、获取红利等方式参与企业技术改造,鼓励以第三方技术改造服务的方式参与节能减排、节水降耗、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积极利用外资进行技术改造。搭建银企信息沟通平台,开展多种形式银企交流活动,积极争取金融贷款支持。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提高融资担保能力。
   (六)合理配置要素资源。对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在资金、土地、煤、电、油、气等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倾斜。市国土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在申请安排技术改造项目用地计划时,要优先保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用地。在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评估价的标准执行。对符合规划、原工业用地不改变土地用途,利用自有土地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采用厂房加层、翻建等多种措施盘活存量工业用地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县区政府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国家水、热、电、天然气等价格杠杆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对企业通过实施技术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降低能源消耗,单位产品能耗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的企业,优先保证要素供应。对高耗能行业中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0年本)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按照企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情况,以单位电耗产值等为标准,制定有序供电方案,在电力供应出现短缺时,优先保证能效水平先进企业,控制高耗能企业用电,对能效未达标企业,政府相关部门可要求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
   (七)深化对标行动。引导企业瞄准国内外行业高端和强势企业,以技术装备、研发设计、工艺保障、产品标准、节能降耗、综合效益等为对标重点,开展全行业对标。以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为切入点,深化细化对标行动。对照工信部《关于在重点用能行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594号)文件中公布的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四个重点用能行业中的13种产品(工序)能效标杆指标认真查找差距、挖掘潜力;对未公布或无法取得行业能效先进水平的企业,参照国家清洁生产标准目录,确立能效标杆指标;对既无行业能效先进水平,又不在清洁生产标准目录范围的企业(产品),可瞄准国内或国际同行业某一先进企业,确立标杆,确定追赶的能效指标。对在对标行动中取得实质成果的企业及能效水平达标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
   (八)开辟环评绿色通道。环境保护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行政审批责任制,开辟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确保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对需经国家、省审批、核准的项目,市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省厅有关部门的沟通汇报,跟踪落实,争取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九)营造浓厚氛围。县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加强技术改造的重要意义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及技术改造的先进典型、发展成效,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参与技术改造的浓厚氛围。引导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提升核心竞争力。
  (十)设立目标考核机制。市政府对各县区技术改造工作进行重点专项评估;每年组织一次考核,第三年进行汇总评比。将评估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制订《秦皇岛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建立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评估考核依据。各县区政府也要建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来源: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