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现场会”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27号)精神,按照市委九届九次全会、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现就我市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绿色工业、高质高端、节约集约发展为方向,以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为目标,按照 “4+3”产业定位,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着力打造新型能源、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矿产品精深加工四大基地和电子信息、高新技术产业带;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延伸完善产业链,培强龙头企业,做强主导产业,发展配套产业,推动全市工业转型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导向与企业主导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技术改造与对标行动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扩大技改投资与结构调整并重的原则;
坚持技术进步与淘汰落后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并重原则;
坚持绿色优势资源与规模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30%以上,占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从2011年开始,每年滚动实施100项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提高到1%以上,重点企业达到3%。拥有科研机构比重提高到25%以上。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由2家、5家增加到5家、10家。重点行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取得重大突破。
提高技术装备水平。重点企业技术装备普遍得到改造,居当时国内先进水平达到70%以上,其中国际先进水平的比重达到30%以上。
提高技术进步贡献率。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对工业经济增长贡献率提高到50%以上。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分别由2、4、30、70件,增加到4、8、60、140件,工业增加值率提高到29%以上。
提高节能减排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十一五”末降低16%,工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16%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5%以上,工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均削减10%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排放量均削减15%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优化产业结构。传统产业的技术层次和产品附加值明显提升,产业链条进一步完善,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同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20%左右,装备制造业占比提高到25%左右。
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重点
按照“4+3”产业定位,建立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技术对标指标体系,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改造提升钢铁、机械、化工、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开发一批高端新产品,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共性技术。
主要聚焦新型能源业(风电、光伏发电、清洁型热电火电和生物质能发电)、食品加工业(葡萄酒、卷烟、乳业、谷子、马铃薯、蔬菜、杏扁以及燕麦、果品、肉类、杂粮杂豆等特色作物精深加工)、装备制造业(工程机械、煤矿机械、矿山机械、风电及光伏发电设备、地勘钻探机械、汽车制造、环保节能设备、空冷设备、液压装备等)、电子信息业(电子专用材料、电子元器件、专用仪器设备、软件)、矿产品精深加工业(优质钢结构用钢、焊接材料用钢、现代化煤炭综深加工、有色金属生产、循环经济氯碱生产)等领域,开展九类重点技术改造,每年实施100项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具体包括:
支持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支持企业针对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联合研发和产业化。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攻关与产业化。
鼓励企业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对现有产品进行更新换代,提高质量、改善性能、扩大市场占有率。培育一批名牌产品、优质产品、高附加值产品,促其提质扩能。鼓励企业购买国内外先进设备,对已有生产设备、工艺条件和辅助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优化工艺流程,提升制造能力。
组织开展节能、节水、环保技术改造,推广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支持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二次资源回收利用。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支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发展循环经济。
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提高关键领域技术水平。鼓励企业引进当前国内紧缺技术、关键零部件等,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突破技术瓶颈,提高关键领域技术水平。
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快两化融合。鼓励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多个环节使用信息技术,通过广泛使用信息技术,提升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
围绕重点行业,支持一批主业突出、技术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实施技术改造,支持其主导产品做大做强,使之成为国内国际技术、管理、效益、规模一流的大型企业集团。支持与主导产品配套的关键件提升工艺技术水平。
鼓励工业聚集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主动承接产业、资金、技术转移,重点发展主导产业,带动上下游产业,促进产业链条延伸与完善,形成产业集群。加快企业“退城进郊”步伐。鼓励企业实施异地搬迁改造、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扩大产业规模、提升发展水平,提高产业集中度。
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装备。凡是列入省市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并按时完成的企业,要积极支持和鼓励其利用先进技术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
完善化工、钢铁、煤炭等行业高危作业现场监测监控报警、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连锁保护装置等安全技术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环境和管理手段,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推动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推动企业产品检测装备自主化,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三、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技术改造工作的领导。
2.建立管理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张家口市重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每年发布《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导向目录》,确定当年技术改造投资重点,加强项目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技改项目核准备案管理,严格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简化项目备案核准手续。市统计局要建立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统计体系,完善市、县技术改造统计监测制度,强化投资动态监测分析和预警。
3.加大财政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设立市、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2011年市级财政安排6000万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根据财政收入增长情况逐年适度增加,主要用于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贷款贴息;从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门扶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制订《张家口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张家口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县区政府单独设立不低于500万元的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本县区技术改造工作。
4.落实税收政策。落实国家财税政策,企业技术改造新购置设备的进项税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加速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企业使用列入国家财税〔2008〕48号文件目录的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企业所得税,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规定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年调整)》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5.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企业通过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上市、风险投资、信托等方式融资。鼓励不同所有制企业间通过合资合作、重组、互相持股、技术入股等方式,多元化筹措技术改造资金。鼓励引导民间资本以参股、获取红利等方式参与企业技术改造,鼓励以第三方技术改造服务的方式参与节能减排、节水降耗、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利用外资进行技术改造。搭建银企平台,争取金融支持。
6.保障建设用地。市国土资源局及各级政府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土地倾斜政策,优先保证纳入国家、省、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用地。在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标准执行。对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利用自有土地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采用厂房加层、翻建等多种措施盘活存量工业用地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7.开辟环评绿色通道。开辟技术改造项目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确保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对须经国家、省审批核准的项目,市直部门要加强与省厅、部委沟通,主动跟踪落实,争取项目尽快落地。
8.健全决策机制。成立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家咨询委员会,为科学决策、项目实施提供咨询服务。发挥行业协会、中介评估咨询机构作用,为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供技术、管理、信息服务。加强对使用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落实项目的咨询论证、评估、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科学。
9.营造浓厚氛围。各级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加强技术改造的重要意义和支持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及技术改造的先进典型、发展成效,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参与技术改造的浓厚氛围。引导不同类型、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提升核心竞争力。
10.实行目标考核。市对各县区技术改造工作进行重点专项评估;每年组织一次考核,第三年进行汇总评比。将评估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制定《张家口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建立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评估考核依据。各县区也要建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
来源: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