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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重磅提醒您:这八类饭局不要参加,否则后果很严重!

发布时间:2017-08-08 来源:监察室

请客吃饭对于中国人来说,是重要的社交方式,朋友间联络感情,有时总免不了聚个餐。但是,在官场上,当它和“局”扯上关系,味道就变了,有不少违纪问题是因饭局而起。

中纪委提醒,什么样的饭不能吃

1、不准参加公务宴请

公务接待必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超范围、超标准安排的公款接待,应属于公款宴请。

案例:上海市规划编审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杨晰峰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8月21日,杨晰峰在相关业务会议后,组织10名参会人员公款吃喝,花费餐费1935元。杨晰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

到企业开展公务活动,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案例:河南省西峡县农业局党委副书记赵庆阳、能源办主任黄炎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2月18日上午,赵庆阳、黄炎到丹水镇卓沟村某养殖场实地勘察沼气项目。中午,两人接受养殖场负责人宴请且饮用白酒,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2月25日,西峡县纪委给予赵庆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黄炎党内警告处分。

3、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

公务用餐应安排在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或者政府定点采购的饭店,不得利用企业的招待场所搞变相吃喝。不得参加由企业组织的宴请活动,更不得要求企业为单位或个人的宴请活动买单。

案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矿局第二地质大队4名领导干部违规接受单位项目承建商宴请问题。新疆地矿局第二地质大队党委书记、副大队长赵加洋和副大队长张春江、总工程师冯昌荣、副大队长石玉君,先后两次接受单位项目承建商安排的宴请等服务。自治区地矿局党委给予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赵加洋现任职务,取消冯昌荣和石玉君正处级领导干部考察对象资格。

4、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当事人、请托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应当拒绝。对于其他吃请人情况、吃请动机、吃请范围不明的饭局,也应自觉回避。

案例:安徽省枞阳县项铺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王祥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问题。2016年3月31日下午,王祥带领办公室主任方军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协助办理项金村卫生室变更等行政审批业务。事后,王祥和方军违规接受由辖区乡村医生安排的吃请和娱乐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王祥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销项铺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处分;方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办公室主任职务。违规吃请的费用自付。

5、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

执行特定公务期间,除了正常公务接待,应拒绝其他一切可能影响正常公务活动的吃请,更不得借机大吃大喝。

案例: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乌云其鲁、副局长李永接受违规吃请等问题。乌云其鲁、李永到张家口执行某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时,与申请执行人李某一起就餐,餐费由李某结算,花费1200元。餐后,乌云其鲁、李永与李某等人一同前往张家口某娱乐场所。2016年3月8日,正镶白旗人民法院给予乌云其鲁、李永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李某支付的餐费1200元。2016年3月22日,正镶白旗纪委在全旗对上述2人及负主体责任的正镶白旗人民法院副院长恩克进行通报批评。

6、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

公务接待对象是指到本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经批准按规定予以接待的人员,非上述对象一律不得安排公务接待。

案例:广东清远市连山县福堂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覃坚公款吃喝问题。覃坚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8次在多家饭店用公款招待其亲戚、朋友用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覃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7、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提倡简朴,防止大操大办、大吃大喝。对于他人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不盲目捧场,应自觉回避。

案例: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太原清徐有限公司副经理李燕忠大操大办其子婚宴问题。2015年10月23日、11月1日,李燕忠在为其子操办婚事过程中,先后两次宴请共计450人,并收受礼金5.475万元,其中收受同事及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2.285万元。经清徐县纪委常委会议2016年4月8日研究,决定给予李燕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总支书记贾健和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工作负责人张志刚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8、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

借举办各类宴席之机,收受平时无正常人情往来对象所送的礼金,是一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公职人员既不应举办这类具有敛财性质的宴席,也不应参加。

案例:四川甘孜州康定市呷巴乡副乡长杨尚东违规接受吃请等问题。2015年6月,杨尚东假借乡长名义为当地一名群众介绍灾后重建工程项目,并接受其吃请,消费2000元。此外,杨尚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被举报后,杨尚东的家人主动将2000元归还给该群众。2016年3月,康定市纪委给予杨尚东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6年4月,康定市监察局给予杨尚东行政撤职处分。

怎么样?看了上面这些案例,有没有受到触动?如果你还认为那是“别人的事”,那咱就看看身边的案例吧!几天前,河北省纪委通报一起党员干部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问题,就发生在离我们很近的唐山。

日前,省纪委对近期严肃查处的唐山市10名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问题,在全省予以通报。

经查,2017年6月5日,滦南县供销社退休职工王淑艳以给滦南县纪委第四监督室主任、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孙林“接风”为由,邀请孙林及滦南县纪委常委张会玲,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王仲存,县财政局主任科员李春彬,县公安局主任科员刘宝静,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二分局滦南大队正科级干部刘晓红等人一起吃饭。孙林应王淑艳请求,邀请滦南县纪委副书记邓春健,县纪委第一监督室主任、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于海龙,县纪委副科级纪检员毕广忠、郭永华一起参加。当晚,上述人员一同到王淑艳先行选定的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聚餐饮酒。

上述10名党员干部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违反党的纪律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滦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刘国中抓班子、带队伍不力,对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纪检干部执纪违纪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经唐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国中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邓春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滦南县纪委副书记职务;分别给予张会玲、孙林、于海龙、王仲存、刘宝静、李春彬、刘晓红、毕广忠、郭永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人员分别自行承担餐费。

通报指出,上述10名党员干部置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于不顾,在省委巡视组对该地巡视期间,仍心存侥幸,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特别是其中6名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本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却明知故犯,执纪违纪,性质恶劣。刘国中作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没有担负起对所属纪检监察干部管理教育监督的主体责任,对本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责任缺失,被严肃问责,教训十分深刻。这起案件再次警示我们,一定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看齐,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凡是中央提倡的要坚决响应,中央要求的要坚决照办,中央禁止的要坚决杜绝,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河北落地生根。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纠正“四风”既是一场攻坚战,又是一场持久战,要切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用好问责利器,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深入落实,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坚持抓早抓小,标本兼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对自身的监督更加严格,执行纪律更加刚性,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坚决防止“灯下黑”。对不忠诚、不干净、不担当、不负责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纪委(纪检组)严肃问责。

通报强调,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看齐,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六大纪律,用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要求自己,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特别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和巡视巡察干部,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用纪律“探照灯”对准自己,挺纪在前,敬畏法纪,慎微慎独,不断进行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切实祛病强身,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向党的十九大交上一份优秀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