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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纪念《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2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6 来源:禁化武办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今年是《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生效20周年、也是我国履行《公约》20周年,4月29日是第二个国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日。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维护世界和平和维护国家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履行《公约》义务和遵守《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根据国家禁化武办的工作部署,我省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的纪念《公约》生效20周年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以4月29日《公约》生效20周年、中国履行《公约》20周年为时间节点,结合第二个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日,围绕“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为了一个无化学武器的世界”、“履行《公约》,维护世界和平与国家安全”、“化工领域成就完全用于造福人类”、“4月29日国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日”等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履约工作重要意义,展现我国履约工作成就,展示履约人风采,维护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

二、活动安排

纪念宣传活动在国家禁化武办统一部署下,各级禁化武履约部门及监控化学品企业组织落实。

省禁化武办将利用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开设宣传专栏,在厅机关办公区摆放易拉宝,印制宣传海报、宣传册等宣传品,指导各市工信局(禁化武办)开展好主题宣传活动。

各市工信局(禁化武办)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宣传资源,在4月29日前后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地方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开设宣传专栏,推送宣传资料;在化工园区、监控化学品企业厂区、科研院所、高校以及政府集中办公区等人流密集地区悬挂条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品等扩大宣传的传播面和影响力。

部分宣传资料素材由国家禁化武办统一编排,各市工信局根据宣传活动计划,将所需宣传资料数量及时反馈我办,以便安排印制。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工信局(禁化武办)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抓住履约20周年这一重要契机,集中力量组织好各项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化学武器危害和履约重要性认识,增强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履约责任感,为履约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精心组织。各市工信局(禁化武办)要将“纪念宣传活动”通知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所辖县(区)工信部门,发挥县(区)工信部门的能动性和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县(区)工信部门对禁化武履约工作的认识,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此项活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务求实效。各市工信局(禁化武办)要切实将宣传普及履约知识与提升履约工作水平、服务企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突出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力求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四)做好总结。各市工信局(禁化武办)要认真总结纪念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并于5月30日前将总结报省禁化武办。省禁化武办将本次活动组织情况作为2017年度履约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董猛     联系电话:0311-87086070)

河北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