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 今天是: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实行对标工作一票否决制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1-08-30 来源:产业政策处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拓展我市对标行动,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扶持政策对我市工业经济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实现大发展、快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工业企业开展对标行动的实施意见》(冀政[2010]58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工业企业开展对标行动的实施意见》(石政函[2010]47号)的精神,经研究,在市工信局提名、上报或决定政策受惠企业时,实施对标行动一票否决权。具体规定如下:
    一、实施对标否决权的范围
    (一)适用的政策资金
    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技改贴息资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对标专项资金、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支持资金等各类政策性资金;由市工信局负责推荐、申报享受的国家、省各类专项资金;
    (二)否决范围
    在我市境内注册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工业企业,凡不积极开展对标行动的,不能成为受惠的目标企业。
    二、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
    1、市工信局各牵头职能处室负责会同有关职能处室做好相关政策资金支持对象的组织申报和筛选、推荐工作,提出资金支持意见及企业名单,并报市工信局政策法规处(市工业企业对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对标办)。
    2、市工信局政策法规处(对标办)对各相关职能处室筛选推荐的政策支持对象进行审查,凡企业积极开展对标行动,能够按照行业和企业实际,定方案、选标杆、找差距、强措施、追标杆,对标活动开展的深入、扎实、有效的,由政策法规处(对标办)提出给予支持的意见。凡未制定对标方案,不积极推动对标行动开展,或企业对标行动不扎实、不深入、流于形式,未能取得实质性效果的,由政策法规处(对标办)提出否决意见。
    3、市工信局在提名、上报或决定政策受惠企业时,一律实行阳光操作,各类政策支持对象均提交局务会予以研究确定。支持对象经研究确定后,一律在局网站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无异议后,由市工信局相关职能处室会同市有关部门的办事机构组织落实。
    三、制度和工作保障
    1、对标工作一票否决实行局务会负责制。各类政策支持对象,由局务会集体负责研究确定,确保资金等重大事项的公开、公正、公平。
    2、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加大对本县(市)、区对标工作的推进力度,定期深入企业指导推进对标工作。要建立入统工业企业对标工作联络体系和对标工作档案,定期调度掌握企业对标工作进展状况。在筛选、推荐各类政策支持对象时,要实施企业对标工作一票否决。在组织企业申报相关支持政策时,要将企业对标工作方案及对标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报市工信局(政策法规处,即对标办),作为考察企业对标工作开展情况的依据。
    3、市局政策法规处(对标办)和行业管理职能处室要加强对全市或行业企业对标行动的指导推动和督导检查力度,建立全市入统工业企业对标工作联络体系和对标工作档案,全面深化、拓展我市对标行动的实施。
    4、局务会认为必要时,将组织相关职能处室对拟确定的各类政策支持对象进行现场考察。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来源:产业政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