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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企业对标培训暨万名企业家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16 来源:产业政策处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企业对标培训暨万名企业家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工信产业〔2010〕202号

各设区市工业企业对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业企业对标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有关行业协会,省政府重点推进企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北省工业企业对标培训暨万名企业家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河北省工业企业对标培训暨万名企业家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七届五次全会、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工业企业开展对标行动的实施意见》(冀政〔2010〕58号)和省领导指示精神,推动对标行动深入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实施全省工业企业对标培训暨万名企业家培训工程。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省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符合河北实际的现代产业体系,努力推动全省企业家队伍建设,坚持把开展对标行动和培养企业家队伍结合起来,通过组织实施万名企业家培训工程,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现代企业管理能力,为推进全省对标行动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利用3-4个月的时间,将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企业家轮训一遍。同时对省、市两级对标干部进行工作培训。
    三、培训时间和培训对象
    (一)培训时间
    2010年5月-8月,8月底前完成全省培训任务。
    (二)培训对象
    1. 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副总以上)。
    2. 省工业企业对标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
    3. 各设区市工业企业对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四、培训方式
    按照“统一规划,精心组织,分级实施,注重实效”的要求,采取分行业、分层次培训的方式,省级负责培训钢铁、装备制造、石化、轻工、食品、医药、建材、纺织、电子信息等行业销售收入前200名企业及省国资委监管的工业和物流企业,各设区市负责培训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五、培训内容
    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工业企业开展对标行动的实施意见》(冀政〔2010〕58号);对标管理案例、具体操作方法和标杆数据选取方法。
    六、职责分工
    1. 省委组织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全省对标培训工作的总牵头、总协调。
    2. 省冶金、机械、石化、轻工、食品、医药、建材、纺织、信息产业等行业协会,负责协助做好省级重点企业的培训工作。
    3. 各设区市工业企业对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工业企业的培训工作。各市于6月10日前向省工业企业对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培训方案,9月10日前报送培训工作总结。
    七、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各级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省工业企业对标培训暨万名企业家培训工程的重要性。统筹资源,形成合力,逐步打造一支与河北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相适应的企业家队伍。
    2. 精心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培训方案,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注重培训质量和效果,采取讲授、研讨、案例、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开展对标培训,确保完成培训任务。
    3. 落实经费。全省对标培训经费实行企业负担、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方式,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保障全省工业企业对标培训暨万名企业家培训工程的顺利实施。

    来源:产业政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