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厅完善六项制度 规范干部联系群众活动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02日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促进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省工信厅对涉及群众工作的六项制度进行了完善,力促厅直机关党员干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更好服务群众,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一、领导干部对口联系群众制度
    厅、厅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确定1个隶属的基层单位和3个以上服务对象作为联系点。每季度至少到联系单位去一次,每半年至少与所联系的服务对象见面交流一次。每年到联系点与群众同吃同住3天以上。到联系点要轻车简从,随员不超过3人,按标准交伙食费。
    二、机关干部联系县市区制度
    处级及以下干部,每人联系1-2个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服务不指挥,参与不干预”的原则,及时传达国家和省相关政策,了解和掌握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企业发展情况,发掘基层推进工作中的典型经验,积极协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每年不少于2次到联系的县(市、区)开展调查研究,撰写1-2篇调研报告。
    三、机关干部下基层锻炼制度
    每年安排一批机关干部到基层和企业锻炼,优先安排没有基层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干部。了解基层社情民意,帮助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帮扶困难群体,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在基层工作期间,要脱离原单位岗位,坚持工作和吃住在基层,培养群众感情,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
    四、领导干部亲自接访下访制度
    厅、厅管局领导干部要坚持亲自阅批群众来信,并责成信访部门做好有关事项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登记、有交办、有答复。要接待群众来访,对分管领域的重点案件切实负起责任,原则上每人每月安排半天时间公开接访,并根据需要做好带案约访下访工作。要公开接访,确保重要敏感时期每天有一名领导干部。
    五、共产党员志愿服务制度
    鼓励党员结合自己的特长,联系一个以上困难户(职工),主动上门服务,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党员志愿者要经常开展“义务奉献日”、“便民服务周”、“慈善爱心行动”等活动,把各种爱心服务送到基层和群众,并形成志愿服务长效化、常态化的机制。
    六、党员干部联系群众评价督查制度
    每年对干部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评价和意见等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抽调相关处室人员负责研究确定调查对象、内容、方法、反馈方式。民意调查要覆盖领导干部、机关干部的联系点。民意调查评价情况要在一定范围通报。有关领导干部和部门要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负责地抓好整改落实。把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作为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把联系群众的实效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
主办单位: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址: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 邮编: 050071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版权所有 冀ICP05003376号-14
制作:河北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