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3年01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为着力点,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全省工业和信息化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22年厅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各类信息3301篇,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复文共35件。“河北工信”微信公众号坚持每日推送更新,全年发布信息1566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开设了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严格遵守依申请公开答复期限,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公开需求。全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4件,当年办结1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在厅办公系统发文程序设置“主动公开方式”选项,将公文公开和审查嵌入发文流程,推动提高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健全厅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实行日常审读检查机制,切实加强厅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依托厅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加强政府信息的传播,方便群众查阅。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着力提升厅政务微信、微博的影响力,打造了“河北工信”公众号品牌,订阅数达30566人,政务微博关注量达31844人。
  (五)监督保障方面。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问效,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项细化,建立工作台账,并逐项落实到具体处室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对信息宣传报道等情况实行月通报排名制度,激励争先创优,推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通过专题学习、网络课堂等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4

26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4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5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

0

1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1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1

0

1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体系建设还不够健全和完善,需要构建更加成熟、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二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时效性仍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有效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厅制定的各类信息进行公开,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充分适应当前公众获取信息多样化的趋势,在全媒体发布解读上下功夫,积极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访谈等方式,通过文字、视频、图解等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多样化解读。持续跟进政策实施情况,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政策解读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落实信息处理收费政策。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