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厅办公室 时间:2021年01月30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围绕做好“六稳”“六保”任务,立足工业和信息化主责主业,规范管理、创新举措,深化细化政策宣传解读,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显著提高,为“十三五”规划和工业转型升级系列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全省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主动公开发布,提升政策业务知晓度。用好新闻发布会平台,及时、高效、公开发布权威声音。推进落实“4·2·1+N”新闻发布模式,全年累计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给企业和群众吃下了“定心丸”。统筹传统媒体、“两微一端”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全方位、多形式政策宣传活动,全年在国家级媒体和省内主要媒体发布新闻稿件2340篇。编制厅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方式,确保惠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我厅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起草与政策解读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主动回应关切。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惠企政策宣传解读的通知》。线上线下开展“政策面对面”解读活动,疫情期间累计举办了14期27个专题,网上全平台受众近2000万,赢得企业和群众高度认可。针对企业个性化需求,量身定制送政策直达企业。集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问卷调查,了解企业满意度与政策需求。在河北省中小企业网开设“政策速读”专栏。通过“一政策、一图表、一扫码”形式持续发布政策解读200期,编辑政策专题汇编“每日专题”97辑,涉及政策1297余条。在厅网站开设政策解读栏目,对本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宣传解读。

  (三)强化公开促监督,决策和行政执法公开成效明显。严格落实《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制定出台《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发布《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涉及重大事项以信函、厅网站公示、新媒体征集意见等方式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结果及时通过厅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准确、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所有行政事项全部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河北)公开办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对符合公开条件的15件建议提案及时在厅网站公开。

  (四)聚焦以公开优服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制定《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工作管理办法》《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微博、微信管理暂行办法》。“河北工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00余条,“河北工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000余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2020年发布政务信息1000余条。在省工信厅驻省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摆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明白纸、惠民惠企政策汇编、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手册等10余类材料。

  (五)聚焦群众诉求,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度我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规范答复。当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六)聚焦提质增效,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持续完善。政务信息管理更加规范。印发《2020年厅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和责任分解表,明确厅机关各处室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年终召开厅机关政务公开暨信息宣传工作,传达河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部署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调整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督促督办成为常态。分解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体系,制定落实方案,督促各业务处室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

+82

17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1

11

行政强制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5253.16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人才梯队建设存在不足。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不尽稳定,导致主动公开工作衔接不够。二是政策解读存在提升空间。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生动。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强化相关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严格公开程序。就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规范及公开要求等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学习,增加相关人员全面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继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抓好工作落实。重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确保每一条信息都能真实、准确、及时发布,真正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