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4年01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助推行业发展、促进利企便民,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为全省工业和信息化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动态调整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4464条,其中,我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件、政策类文件8件、各类业务性文件283件,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74件等。全年通过“河北工信”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发布政务信息1378条。全年向“两馆一中心”转交文件292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开设了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严格遵守依申请公开答复期限,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公开需求。全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办结1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申请内容涉及行业政策、信息数据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牵头起草省政府规章1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全年制发厅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1件。持续做好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取消行政确认事项2项、其他权力事项1项,完成省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189项、行政处罚81项,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670.376375万元。加强公文和其他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及时向“两馆一中心”移交档案资料,为查询使用和信息公开提供便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持续深化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全年网站访问量达86万余次。二是强化新媒体建设,着力提升政务新媒体的影响力,“河北工信”微信公众号用户订阅数超3.7万人,政务微博关注量超3.2万人。三是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解读,加强与中央和省级主流新闻媒体协作,在省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推送发表稿件800余篇,宣传报道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取得的突出成效;积极发挥新闻发布权威平台作用,举办新闻发布会8场,出席新闻发布活动4次,及时传递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信心与成绩;依托“河北惠企利用政策通”平台,发布惠企政策和解读文章、明白卡159篇,开展工业惠企政策专题宣传周活动,帮助企业快捷了解政策、享受政策红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制发我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政策宣传解读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问效。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项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导落实。用好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直面工作短板、加强整改落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严格行业信息与数据的审核把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网络课堂、专题培训、竞赛答题等方式,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接受社会监督,全年答复厅长信箱留言信息30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6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89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70.3763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1

0

1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1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1

0

1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3

0

0

0

3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厅针对2022年年度报告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相应整改,公开机制更加完善,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但还需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的全面性和多样性,以及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性和及时性等。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广泛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我厅工作,加强与中央和地方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对我厅重点工作、重要活动进行报道,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厅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选择企业群众关切的重点热点问题,调整网站栏目设置,切实提升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化水平。三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发布涉及行业管理、助企纾困等重要政策措施时,同步制作发布解读文章和图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我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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