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冀工信罚决〔2025〕335006号 |
秦皇岛市路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有限公司擅自设置使用无线数传电台、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 |
没收非法财物 |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设置使用无线数传电台、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以及《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冀工信政〔2023〕180号)第21项规定 |
秦皇岛市路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有限公司 |
91130302MA0E3NPD4W |
没收无线数传电台1台 |
202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