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罚决〔2025〕314001号 |
唐山市丰南区利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频率和对讲机案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频率和对讲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参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冀工信政〔2023〕180号)第21项的规定。 |
唐山市丰南区利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130282MA0870AR70 |
没收对讲机2部(型号为K-20和K-200plus各1部) |
2025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