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邢台无线电监督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邢台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行政处罚决定

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冀工信罚决

〔2023〕319001号

邢台市信都区融媒体中心擅自设置、使用调频广播案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当事人在调频广播电台执照过期的情况下,未办理更换手续,属于未经许可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及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和《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中第五章《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1目。

邢台市信都区融媒体中心

12130521401874921N

没收调频广播发射机一台(型号为HCM-3KW)。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