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擅自设置使用宝湾物流西北基站案

来源:廊坊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时间:2022年01月18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案件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身份证号码)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冀冀工信罚决字〔2021〕第316005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擅自设置使用宝湾物流西北基站案

没收非法财物

当事人擅自设置使用宝湾物流西北基站,属于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及《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五章第二十四条第一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911310016799******

没收涉案基站发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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