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唐山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时间:2021年11月01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身份证号码)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冀工信罚决字〔2021〕第315004号
新派(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唐山第二分公司擅自设置使用对讲机案
没收非法设备
当事人于2021年10月11日,在唐山市路南区万达广场商业4层海底捞火锅店内设置使用对讲机8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新派(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唐山第二分公司
91130200MA08TEDJ9F
没收对讲机8部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