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政函〔2018〕83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深入推动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经省审改办备案同意,我厅决定取消行政权力事项22项(初审转报事项2项,行政确认事项4项,其他类事项16项),其中取消的7项,转为日常工作管理的15项,现予以发布。对取消的事项,请及时做好收尾和整理工作,对转为日常工作管理的事项,请做好工作衔接。
特此通知。
附件: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取消22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