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来源:对外经济合作处 时间:2014年09月03日

冀工信明传〔2014〕101号

石家庄、唐山、保定、衡水、邯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经国务院批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2014年10月11日至14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举办。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和厅领导批示精神,我厅将组成河北省代表团参会。为做好筹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4年10月8日—14日(其中8日至10日为布展时间,11日至14日为展览时间)。
    广州保利世贸博览馆(广州市新港东路1000号)
    二、主要活动
    (一)中小企业高峰论坛。结合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邀请国内和联合国主办国(组织)官方代表、专家学者、企业家出席,围绕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等热点问题进行研讨,交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实践成果,引领中小企业发展方向。
    (二)展览展示。展览规模计划为1400个标准展位。展览范围主要包括电子电器、高端装备、纺织服装、食品、化工、智慧物流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及“专精特新”产品。
    (三)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合作活动。举办中小企业发展国际研讨会,邀请联合国主办国(组织)、名誉联合主办国、亚欧会议成员国以及国外驻穗总领事馆(机构)代表出席,探讨各国政府加强中小企业合作的领域和途径,巩固联合国主办国(组织)、名誉联合主办国、亚欧会议成员等双边或多边参展参会机制。邀请中东欧国家有关机构参加和举办相关活动,推动在中博会搭建中国--中东欧国家中小企业交流合作平台。
    (四)中小企业投融资、信息化应用推广等专场活动。充分发挥中博会服务中小企业的平台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成立由王昌厅长任组长,刘永亭副厅长、孙际林巡视员任副组长的我省第十一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永亭副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崔朝蓬、张江乐任办公室副主任,对外经济合作处、中小企业处相关人员、有关设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对外经济合作处,负责具体筹备工作的实施。
    本届中博会分配我省40个室内标准展位。经过前期研究沟通,拟定由保定市、唐山陶瓷,遵化市、滦南县、鹿泉市、高邑县、饶阳县、大名县、鸡泽县等分别选取各自特色产业,组织相关企业参展参会。
    四、参展方式
    按照大会组委会统一要求,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河北展区拟采取特装的方式搭建,按标展计划数确定特装展面积,展览总面积360平方米(相当于40个标准展位)。根据我省7个县(市、区)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了各单位展位计划数(见附件1),请抓紧细化落实。
    (一)报名。各参展企业完整准确填写参展申请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相关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同志汇总后于9月11日前传真至厅对外经济合作处。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一汇总后上报组委会。
    (二)费用。贸展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租用展场,统一搭建展台,我省参展企业提供展品免费参展(展位费由省财政承担,展品运输及参展人员差旅费由企业承担)。
    (三)其他相关事宜。
    1. 请参展企业认真准备企业简介(不超过300字)和企业、产品图片,由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收集汇总,9月11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打包电邮至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并及时确认。
    2. 更多参展信息和相关活动要求请登陆中博会官方网站(www.cismef.com.cn)了解。
    五、有关要求
    (一)领导重视。此次博览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墨西哥为联合主办国,届时,墨西哥将有150家企业参展。同时,还有印度、越南、巴基斯坦、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参展。中博会不仅为国内外中小企业搭建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台,而且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外交活动。接此通知后,请相关设区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迅速成立筹备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负责人。筹备工作机构及联络人9月5日前报厅对外经济合作处。
    (二)搞好组织动员。相关设区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向企业广泛宣传参加中博会的重要意义,本着企业自愿原则,积极动员相关企业参展参会。
    (三)充分利用展会平台。请各单位广泛征集与展会有关的产品供需、招商引资信息,积极引导企业参加项目洽谈、交流合作等经贸活动。
    筹备参展、组团报名等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六、时间节点
    9月15日前,参展企业、展品落实到位,企业办理相关参展手续;9月25日前,省厅代表团(含企业分团)组织完毕,确定赴广东省的往返行程;10月8日入场布展,10月10日布展完毕。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  欣   赵  倡
    电  话:0311-87908710、13833131500、13403310618
    传  真:0311-87908710
    邮  箱:gxtwjc@163.com

    附件:冀工信明传〔2014〕101号附件.doc

    来源:对外经济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