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节〔2013〕234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等5部委《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工信部联节〔2013〕9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有色金属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3〕5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2012年第38号公告)文件精神,摸清我省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及有色金属工业发展现状,切实加强我省铅酸蓄电池、再生铅及有色金属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推动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决定开展铅酸蓄电池、再生铅及有色金属企业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6月1日-7月30日
二、调查内容
铅酸蓄电池、再生铅、有色金属冶炼(再生)企业产业现状,企业节能减排及清洁生产工艺技术采用情况,企业能源资源消耗情况,企业符合相关准入条件情况。
三、有关要求
1.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摸底调查工作,结合本地区行业、企业特点,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力争通过此次摸底调查,掌握辖区内铅酸蓄电池、再生铅、有色等行业特点及规模分布,为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打下基础。
2. 各地要做好与被调查企业的沟通,使企业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主动的配合好摸底调查。同时,调查中要做到全面覆盖,保证质量。各企业要据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内容真实完整。
3. 要结合调研工作,积极推动相关企业按照节能减排要求和准入条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清洁生产水平,促进再生利用行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4. 各地要组织本地区企业认真填写相关调查表(附件1、2、3),各地相关材料汇总后形成本地调查报告于7月30日前,连同企业上报的调查表一并报送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子版发至hbgxtjnc@163.com。
联系人:刘芳
联系电话:0311-87800251
附件:1. 铅酸蓄电池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2. 再生铅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3. 有色金属冶炼(再生)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4. 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
5. 关于有色金属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
6. 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3年6月3日
来源:节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