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消费〔2012〕323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葡萄酒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葡萄酒行业管理,规范葡萄酒行业投资行为,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保障葡萄酒质量安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第22号公告),为落实《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做好我省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监督检查工作,我们制定了《河北省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河北省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规范我省葡萄酒行业发展,加强行业管理,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企业合理布局,保障葡萄酒质量安全,促进葡萄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河北省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监督检查,依法淘汰落后葡萄酒加工生产能力,改造提升一批葡萄酒加工企业,关闭未能按期达到《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相关要求的葡萄酒生产企业,保障葡萄酒质量安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对监督检查工作的认识。我省是葡萄酒生产大省,拥有昌黎、怀涿等葡萄酒优势产区,葡萄酒产量、品牌知名度等在全国名列前茅。葡萄酒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近年来,我省葡萄酒安全事件接连发生,致使消费者消费信心受挫、酿酒葡萄种植户种植信心受挫、葡萄酒生产企业发展信心受挫,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省葡萄酒行业发展。一些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违法违规生产,有些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特别是个别企业和个人利欲熏心,置消费者身体健康于不顾,掺杂使假,生产伪劣产品,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全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各葡萄酒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食品质量安全,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和企业自律,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要站在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认识这次监督检查工作是提高葡萄酒行业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规范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一次重要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的具体实践。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葡萄酒企业要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各项工作。
(二)严格执行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2012年6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明确了葡萄酒项目建设、环评审批、土地供应、信贷投放、能源供给、质量和安全监管等管理权限,确定了企业(项目)布局与规模、原料保障、工艺与装备、质量安全、节能降耗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劳动者权益保障等相关准入条件。本次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监督检查工作,必须认真严格按有关准入的各项要求开展。
各葡萄酒生产企业要深入学习研究《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对照准入条件相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加快企业改造和提升,确保企业(项目)尽快达到准入要求。葡萄酒生产企业要对照《企业申报材料》(附件2),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填写《葡萄酒工业项目(企业)产业政策确认申报表》(附件3),申请进行葡萄酒行业产业政策确认工作。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对辖区内葡萄酒生产企业的指导,帮助企业协调和落实相关条件,并开展监督检查。要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照《葡萄酒准入条件监督检查登记表》(附件4)有关要求,对企业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生产企业,要督促企业尽快完善落实,查漏补缺,对发现的问题必须一丝不苟地落实整改。符合《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各项要求后,按要求申请办理葡萄酒行业产业政策确认文件。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与工信部门的配合,抽调专业技术人员配合工信部门做好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监督检查有关工作。新建和改扩建葡萄酒生产企业必须持有省工信厅出具的产业政策确认文件,方可办理生产许可证。2013年6月30日以后,获得生产许可证的葡萄酒生产企业必须持有省工信厅出具的产业政策确认文件,方可换发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且经产业政策确认的,应及时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省工信厅将组织督查组按照《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相关要求对企业执行情况和各设区市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工作进度
(一)企业自查
2012年8月15日至9月15日,各葡萄酒生产企业按照《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相关要求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各设区市监督检查
2012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企业上报自查情况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形成监督检查报告上报我厅。同时,每企业形成符合产业政策的初审意见(格式见附件1)、企业上报材料装订成册上报我厅,申请办理葡萄酒工业产业政策确认文件。对在监督检查期间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的企业,各设区市应优先办理。
省工信厅督导检查
2012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上报的企业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后,省工信厅出具符合产业政策确认文件,并抄送省发改、质监、金融、工商、环保等相关部门。督导检查未通过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整改日期截至2013年6月30日,对逾期仍未达到准入条件要求的企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吊销或注销企业相关许可证照。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清理,不留死角。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将辖区内所有葡萄酒生产企业纳入本次审核清理范围,确保不留死角。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对葡萄酒生产企业逐一登记造册,做好监督检查有关档案管理工作。
(二)公正严格,实施追责。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落实责任,认真及时督促各企业做好监督检查各项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对企业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坚决做到依法依规,公正严格。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加强《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的学习,对葡萄酒企业(项目)实施《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的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按照有关法规严格追究责任。
各葡萄酒生产企业要按照审核清理有关要求,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发现弄虚作假的,我厅将不再对其进行产业政策确认,取消其行业准入资格,通报发改、质监、金融、工商、环保等相关部门,实施社会公告,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负责。
附件
来源:消费品工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