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医药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年04月16日


冀企兼办〔2013〕1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2个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3〕16号)要求,省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河北省医药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
    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9日
    
    

 

 

 

 

河北省医药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省医药企业兼并重组,加快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医药产业集中度,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对行业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大型医药企业集团,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打造支柱产业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通过省内整合、跨区域并购、引进战略合作者等方式大力推进兼并重组,整合生产要素,延伸产业链条,壮大企业规模,提升创新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医药产业布局调整和结构升级,提高医药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发展河北“大医药”。
    基本原则
    (一)坚持企业自愿、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调动企业兼并重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通过完善医药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激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
    (二)坚持集聚发展与提高效益相结合。坚持效益第一、创新驱动,支持优势医药企业依托现有产业基础,以主导产品和技术为核心,按照上下游产品和相关配套产业协调发展原则,实施强强联合、跨区域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增强企业市场话语权。
    (三)坚持省内企业整合与引进战略投资者相结合。以资本为纽带,以我省有实力、带动力强的大型医药企业集团为主体,对其他企业实施整合重组;积极引进具有技术、市场、管理优势的医药企业、战略投资者对我省企业实施并购重组,提升企业综合实力。    (四)坚持改革创新与维护稳定相结合。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医药企业改革、改制和改组,支持兼并重组企业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妥善解决企业兼并重组中的利益分配、资产债务处置、职工安置等问题,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主要目标
    通过合并、股权和资产收购等方式实施兼并重组,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实力,提高产业集中度。医药研发与生产、原料药与制剂、中药材与中成药等上下游企业之间的整合稳步推进,产业链进一步完善,资源配置效率得到提高。同类产品企业之间强强联合、优势企业兼并其他企业的进程加快,资源向优势企业进一步集中。企业实施跨省、跨境并购步伐加快,在国内外的影响力不断提高。通过整合重组,大力发展、建设一批技术创新平台,解决一批制约医药产业向高技术、高附加值下游深加工产品领域延伸发展的关键性工艺技术,以及绿色清洁生产、污染治理、循环经济等共性技术,将我省从制药大省升级为制药强省。到“十二五”末,力争省内生产规模前10位医药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全省医药行业的比重提高到80%以上,实现基本药物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培育主营业务收入百亿元以上医药龙头企业4家。产品结构进一步改善,化学原料药与制剂比达到4:6。企业创新能力显著提高,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达到3%,开发自主创新药4-6个,重大仿制药7-10个,培育5亿元以上中药大品种5-8个,生化及生物技术药8-10个。
    四、重点任务
    (一)支持和鼓励华北制药加强与大企业集团战略合作,加快兼并重组步伐。支持和鼓励华北制药加强同国内外大公司、大集团的生产合作、商业合作、技术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合作者,引进世界一流企业的先进理念、技术和管理,引进资本、人才和产品,为企业发展助力。推动企业有选择、有计划地兼并重组一批基础好、有潜力的制药企业,达到迅速提升核心产品竞争优势,延伸产品链,快速实现调整产品结构和优化战略布局的目的。同时,引导企业瞄准跨省跨区域的大型物流企业和终端网络覆盖率高的配送商业,实施多途径、多渠道的合作,有效提升企业终端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支持和鼓励石药集团拓展产品新领域,实施跨区域并购。支持和鼓励石药集团以兼并重组为手段,优化产品结构和战略布局。推动企业积极开展以增加产品和产品线为重点的并购重组,打破以抗生素为主的局面,丰富现有非抗品种,增加治疗循环系统和消化系统疾病药物的占比,拓展新领域,完善集团在治疗领域的布局。同时,引导企业根据其发展总体战略,实施跨地区并购,实现在全国的生产布局。
    (三)支持和鼓励以岭药业以兼并重组为手段,实现规模效益。支持和鼓励以岭药业通过资本市场平台,并购与本公司具有协同效应的医药工业、医药商业公司,实现规模效益。鼓励其与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的兼并重组、合资合作,延伸产业链,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使其成为国内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优势的医药行业大型龙头企业。
    (四)支持和鼓励神威药业整合市场资源,加快并购速度。支持和鼓励神威药业加大对外投资力度,以战略性并购、控股收购为主,以财务投资、风险投资为辅,加快并购速度,弥补产品、产能不足,整合市场资源,促进企业发展。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安国中药都企业重组建设,提升安国中药都企业综合竞争力。鼓励其与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的兼并重组、合资合作,延伸产业链,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五)支持和鼓励石家庄四药整合优势企业,实现规模化生产。支持和鼓励石家庄四药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引入国外资本,以项目为载体,优选国内有产品特色、资源优势的企业,通过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形式实现企业规模的快速扩张,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打造规模优势。支持和鼓励企业通过充分调研、筛选,兼并国内具有产品优势、技术优势的输液、中药等剂型的中小企业,为公司增添新产品、新剂型,实现规模化生产,提高国内外市场占有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扶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结合河北实际,在土地要素、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大对医药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切实落实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各级技改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优先支持兼并重组企业开展以新版药品GMP改造、技术创新、节能减排、产品结构调整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项目;对重大兼并重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申报国家技术改造财政资金贴息支持。对企业兼并重组或企业集团内部优化资源配置而发生的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等申请,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二)保障要素供给
    适应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快水、电、汽等供给能力建设,保证企业扩大规模需求;在土地资源总体偏紧的形势下,支持兼并重组搬迁项目用地需求,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发挥技术改造、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引导推动制药企业加大对新版药品GMP改造的投入,扶持优质企业达标升级。
    (三)支持技术创新
    依托现有产业基础,以优势企业的主导产品和技术为核心,引导中小型企业向大型企业靠拢,整合生产要素,完善产业链条,调整业务布局,实现优胜劣汰和产业集聚发展。鼓励企业抓住国际专利药物在2012-2016年集中到期,全球仿制药市场快速增长的有利时机,有选择性地对仿制药物进行重点开发,并加强工艺创新,做到“仿中有创,仿创结合”。鼓励企业根据疾病谱的变化趋势,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重点研发市场需求量大、附加值高的特色原料药及其制剂产品、进口替代产品以及面向发达国家的国际化制剂产品,积极拓展医药高端市场。
    (四)实施新版药品GMP改造
    按照“坚持扶强扶优、鼓励先进,坚持鼓励整合、淘汰落后,坚持严格标准、尺度统一”的原则,对我省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版药品GMP的总体情况进行梳理,对企业兼并重组、调整产品结构、技术改造等进行分类指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率先通过新版药品GMP认证;对经过升级改造能够达标的企业,加强指导服务,加快新版药品GMP实施进度;对基础差、改造投资大、产品无市场、技术力量薄弱的企业,鼓励其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将药品技术转让给已通过新版药品GMP认证的企业,提前寻找“出路”,推动医药行业资源向优势企业快速集中。
    (五)加强协调服务
    加强产业调研,跟踪产业动态,把握产业趋势,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共同参与的会商协调机制。积极开展跨地区并购项目对接,为有兼并重组意向的企业“牵线搭桥”,为医药企业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帮助重点企业科学制定兼并重组方案,解决兼并重组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加强企业重组后的整合,创新管理模式。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医药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制定和完善促进医药产业兼并重组的具体政策措施。

    来源:产业政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