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个部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2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15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厅产业[2012]135号)和省淘汰办《关于下达各设区市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年度计划的通知》(冀淘汰办〔2012〕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各设区市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年度计划的通知》(冀淘汰办〔2012〕10号)精神,2012年列入淘汰计划的企业已于今年12月底前全部关停,主体设备、生产线全部拆除。现将这些企业落后产能关停情况公告如下,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防止已淘汰落后产能死灰复燃。
监督电话:0311-87908713
附件:2012年河北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
河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