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消费〔2011〕164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监察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09〕701号),加快推进全省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食药监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了《河北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河北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监察厅 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卫生厅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来源:消费品工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