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节〔2011〕95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省属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申报2011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转发你们,为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报重点
清洁生产技术示范项目包括两类:
(一)应用示范项目,指以验证新技术成熟度、可靠性、先进性为目的的产业化项目,重点支持对行业整体清洁生产水平带动性强、具有推广应用前景的共性、关键技术的应用示范。
(二)推广示范项目,指应用成熟的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实施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2011年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应用示范项目,优先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聚氯乙烯等17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的通知》中提出的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应用示范;推广示范项目支持聚氯乙烯、发酵、氮肥等3个行业的重大项目。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申报示范项目;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申报,并同时抄送项目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省属企业务于2011年4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申请文件、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汇总表、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各一式4份汇总后分别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有关事项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17个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可从省工信厅网站(/news/jnhb)下载。
2. 各单位应积极组织,严格审查,确保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符合要求,切实把能够显著提升全行业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推荐上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节能处 郝立顺 0311-87800251
省财政厅企业处 相德伟 0311-66651008
邮箱:yy@ii.gov.cn
附件:1. 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汇总表
2. 应用示范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3. 推广示范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