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全省车辆生产公告资质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9年11月11日

各设区市工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08〕319号),国家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实行准入管理,取得准入许可的车辆企业及产品由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方式发布。
  今年机构改革以来,省政府明确由我厅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汽车准入管理事项。为做好汽车准入管理工作的衔接,准确掌握相关企业基本情况,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省车辆生产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采用填写表格形式进行,具体内容见《车辆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附表1)和《车辆生产企业主要产品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表2)。
  二、调查范围
  全省范围内已通过《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发布, 取得准入许可的公告资质企业。
  三、有关要求
  请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认真填写调查表,填写内容要真实、完整,加盖公章后于11月20日前传真至我厅(产业政策处), 同时报送电子版。附表电子版请登陆我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 系 人:张全贵  0311-87908703  13780216708
        韩 非  0311-87908705  13933866891
  传    真:(0311)87908748
  电子邮箱:hf@ii.gov.cn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

  附表1:车辆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表2:车辆生产企业主要产品基本情况登记表